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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6]89号
【颁布时间】 2006-11-29
【实施时间】 2006-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31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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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十一五”期间,要在全省选择不同类型的10个县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脏、乱、差”和加强社会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实施农村村庄规划、新居、道路、卫生、村庄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探索在县域范围内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方法,补助机制,扶持政策,积累经验,树立样板,带动全省新农村建设,每个县省级每年补助1000万元,年需1亿元。
  
  (6)新型农民和农村干部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农民实用农业技术和定向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大力普及开展农民文化技术、科普和法制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切实增加全省农村干部培训资金,加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培育一大批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十一五”期间,为全省每个行政村培训2名新农村建设骨干,共培训6万名。同时,培训6000名省、市、县、乡四级农业干部作为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采用分年度、逐级培训方式进行,村级干部培训每人补助100元,四级农业干部培训每人补助500元,每年需培训经费900万元。建议省级每年安排农村干部培训经费500万元。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推动者。
  
  (7)农村沼气建设。为改善农村环境,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建设生态农业,走节约型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建设道路,稳步推进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一是农村户用沼气模式105.77万户,推广“一池三改”、“四位一体”、“猪-沼-果”、“五个一”等能源生态模式。二是结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大、小厌氧发酵塔沼气工程。其中小型沼气工程489处,大型沼气工程98处。三是建立完善省、市、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技术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省累计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15万户,用户总量累计达到130万户,占到全省总农户的20%以上。逐步实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化发展、物业化管理,
  
  7.扶贫开发“四大工程”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十一五”期间,要以吕梁、忻州为重点,加大政府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争取国际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继续实施扶贫开发“四大工程”。一是整村推进。每年选择500个左右重点贫困村作为整村推进村集中进行扶持。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将扶贫资金用于培训的比例由目前的 3.5%提高到10%以上,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10万人次,让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都有一个劳动力接受一、二项专业技能培训。三是产业扶贫。围绕主导产业,选择确定、培育扶持50个农副产品加工扶贫龙头企业,使其做优、做强、做大。鼓励龙头企业和贫困户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带动贫困农民增加收入。四是扶贫移民。每年安排3-5万余人的扶贫移民任务,帮助山庄窝铺贫困村实施扶贫移民。同时要扶持移民户因地制宜发展后续产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移得出、稳得住。
  
  第四章 政策措施
  
  一、稳定政策,深化改革,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
  
  1.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
  
  坚持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实行最严格的土地征用和补偿制度,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鼓励以资金入股、技术入股、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形式参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行收益分配,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引导和鼓励先富帮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大力扶持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农村个体、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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