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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具体包括: 1、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企业,由委托管理一方按“合并会计报表”制度进行合并或按股权比例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4、多方国有单位投资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控制权指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以此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执行《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报社、出版社等国有事业单位。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国资01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国资02表)、现金流量表(国资03表)、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损失情况表(国资04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国资05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国资06表)、基本情况表(国资07表)、企业办社会情况表(国资08表)、汇编范围企业年度间主要指标比较表(国资09表)。 三、分户填报报表封面解释 (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指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企业领导人。 4、总会计师:指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按照国家规定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 5、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6、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7、负责审计事务所:指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全称。 8、签字会计师:指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封面右边 1、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指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质检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办理的,可参照《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向同级国资(财政)部门申领临时代码使用。企业在领取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即停止使用。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不填。 (2)集团型企业需区别以下情况填列: ①集团公司总部(一级)在填报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时,“本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不填。 ②当本企业为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时,按要求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其中“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集团公司本部填列“企业(单位)统一代码”的方法同集团公司二级企业的填列方法,差额表比照集团本部填列。 ③当本企业为集团三级企业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及“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本部视同集团公司三级企业填列,三级以下企业并入三级填列。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企业(不论级次和所在地区):“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零,“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编制。 (2)地方企业: ①“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编制。具体编制方法: A、省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四个零表示。如:山东省省属企业一律填列“3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