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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B、地市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两个零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市属企业一律填列“370100”; C、县级(市辖区)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本身六位数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县县级企业一律填列“370123”。 ②“部门标识代码”根据企业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企业集团,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填报。如:隶属各省“交通厅(局)”管理的企业,填报“交通部”代码“348”。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填行业对口部门(协会)的代码。机构设置与中央对口的各地方部门均应按国家标准填列。 3、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按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县或区代码填列。 4、所属行业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和“行业会计制度代码”两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2)“行业会计制度代码”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填列。各行业会计制度代码为: 工业企业-01,商品流通企业-02(其中外贸企业按12填列),施工企业-03,房地产开发企业-0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05,铁路运输企业-06,民用航空运输企业-07,交通运输企业-08,邮电通信企业-09,对外经济合作企业-10,农业企业-1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13,其他-99。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具体分为:1大型,2中型,3小型。 6、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 独资公司,2 非公司制独资企业,3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4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5 有限责任公司,6 股份合作制企业,7 合资或合营企业,8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9 其他。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填报其股票代码,为6位数字。如果企业已发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类别股票上市(如B股、H股、N股等)则填报A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发行了B股股票,则填报B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在境外发行股票,则该代码填“000000”。 7、工效挂钩标识码: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1”,部分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2”,不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3”。部分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是针对合并主体而言的,即对于编制合并报表的单位,如果其所属企业既有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又有不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则其合并报表封面工效挂钩标识码填“2”。 8、养老统筹标识码:参加社会养老统筹的企业填“1”,没有参加社会养老统筹的企业填“2”。 9、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指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具体包括:0 未经审计,1 标准无保留意见,2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 保留意见,4 否定意见,5 无法表示意见。 10、成立年份:指企业(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体年份。 11、上年单位代码:由本企业上一年度填报本套报表时,录入的“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本企业代码”和上年“报表类型码”共10位码组成。如为新报单位,此代码不填。 12、新报因素:指企业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报表原因。具体标识含义如下: (1)0 连续上报:指上年度填报企业类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 (2)1 新投资设立:指本年新投资注册设立并正式营业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新设合并、分立); (3)2 竣工移交:指建设项目竣工后从基本建设单位转为生产经营的企业; (4)3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单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5)4 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6)5 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