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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发评价[2004]299号
【颁布时间】 2004-10-16
【实施时间】 2004-10-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16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4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接上页]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反映企业因出售、处置本企业的部门、产品生产线、固定资产、子公司或在被投资单位所拥有的投资等所获得的收益。应按实际取得的现金或其他资产总额扣除账面成本及相关税金后的余额填列。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反映企业因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火灾等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不包括残料回收价值、保险公司赔款补偿和责任人应承担的部分。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反映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种会计政策导致对利润产生影响的金额。对利润总额影响的会计政策变更通常有以下事项:合并政策、外币折算所采用的方法以及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变更、收入确认原则、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坏账损失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借款费用的会计方法及其他方面。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反映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估计判断导致对利润影响的金额。需要进行会计估计的项目有:估计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所产生的损失,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与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长期待摊费用的分摊期间,资产损失准备的估计,收入确认中的估计等。
  
  (5)债务重组损失:反映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发生的损失额。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应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利润总额。
  
  (三)表内公式
  
  1行≥(2+3)行(合理性);5行=(1-4)行;6行≥7行(合理性);14行=(5-6-8-9-10+11+12+13)行;18行≥(19-20+21)行(合理性);23行=(14+15-16-17-18-22)行;26行≥27行;28行≥(29+30+31+32)行;33行≥34行;35行≥(36+37+38+39)行;40行≥41行;42行=(23+24+25+26+28+33-35-40)行;46行=(42-43-44+45)行;47行本年实际数=66行上年实际数(合理性);50行=(46+47+48+49)行;60行=(50-51-52-53-54-55-56-57-58-59)行;66行=(60-61-62-63-64-65)行;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且“行业会计制度代码”为13时,9行=0(合理性);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且“行业会计制度代码”不为13时,16行=0(合理性);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为0或2或3或4或5时,44行=0,45行=0(合理性);若封面“报表类型码”不为1时,67行≥0。
  
  (四)表间公式
  
  47行本年实际数=国资01表86行年初数;66行本年实际数=国资01表86行年末数。
  
  六、现金流量表[国资03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企业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从会计记录中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后获得。
  
  2、企业应根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现行会计制度为准。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收到的税费返还: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也包括在此项中。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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