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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司法部长 * 如果不适用则省去。 格式9法案第16节第(1)条 第3条 例 依据法案第16节第(1)条规定有关收到引渡请求的通知 本通知的送交对象是审判于通知中提及的人的地方法官。 鉴于: (a)对于引渡国(加入国家的名字)针对(加入被引渡人的姓名)做出的引渡请求(确认请求),本人认为: (i)考虑到引渡法(1988)的规定,(加入被引渡人的姓名)相对于引渡国而言为可引渡之人; (ii)如果构成(假如被引渡人的姓名)引渡请求违法事项(具体指出违法行为)的行为或相当的行为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于澳大利亚境内发生,那么,该行为或相当的行为将构成与澳大利亚相关的引渡违法行为; (b)本人不认为相关于(加入被引渡人的姓名)引渡请求的做出的如下引渡违法行为具备引渡妨碍性:(具体指出相关违法行为); 因此现在本人,(加入其姓名和名称),作为澳大利亚联邦司法部长,依据引渡法(1988)第16节第(1)条的规定,在此声明已收到引渡国(加入国家的名字)做出的有关(加入被引渡人的姓名)的引渡申请。 日期:19_ _ 司法部长 格式10 法案第17节第(1)条 第3条 例 依据法案第17节第(1)条规定做出的命令解除还押的通知 本通知的送达对象为由引渡法(1988)做出规定的地方法官(地方法官的姓名和名称)。 鉴于: (a)按照依据引渡法(1988)第12节第(1)条规定签发的授权书而被拘捕的个人,(加入该人的姓名),已经被地方法官依据法案第15节的规定还押监管或保释; *(b)本人决定不发布依据法案第16节第(1)条规定有关(加入该人的姓名)的通知; *(b)本人认为应终止该还押; 因此现在本人,(加入其姓名和名称),作为澳大利亚联邦司法部长,依据引渡法(1988)第17节第(1)条的规定,在此指示你命令: *解除(加入该人的姓名)的监管; *解除(加入该人的姓名)被保释的保释金。 日期:19_ _ 司法部长 * 如果不适用则省去。 格式11法案第18节第(2)条 第3条 例 依据法案第18节第(2)条规定有关同意被引渡的授权书 本授权书的发布对象是由引渡法(1988)做出规定的在(加入州或地域的名称)的所有警署官员以及看管(加入州或地域的名称)(加入监狱的名称)的人员。 鉴于: (a)(加入该人的姓名)依据引渡法(1988)第15节的规定被还押; (b)司法部长已经依据该法案第16节第(1)条规定发出了有关** 的通知; (c)** 通知本人,*他/*她同意被引渡至引渡国,(加入国家的名字),因为其所犯的与以下行为相关的引渡国请求引渡的行为:(指出具体的引渡罪行); (d)本人没有理由相信该同意不是自愿给出的; (e)本人已经依据该法案第18节第(2)条的规定对*他/*她提供建议; (f)在考虑完所有的意见和建议后,** 仍旧同意被引渡; 因此现在本人,(地方法官的姓名和名称),作为一名由引渡法(1988)做出规定的地方法官,依据该法案第18节第(2)条的规定,在此命令你将** 交托给(加入监狱的名称),等候依据引渡授权书或临时引渡授权书或依据该法案第22节第(5)条规定做出指示的让渡而进行的引渡。 日期: 19_ _ (地方法官的签名和名称) * 如果不适用则省去。 ** 加入人员的姓名。 格式12法案第19节第(9)条 第3条 例 依据法案第19节第(9)条规定做出的命令监狱承担等候引渡义务的授权书 本授权书的发布对象是由引渡法(1988)做出规定的在(加入州或地域的名称)的所有警署官员以及看管(加入州或地域的名称)(加入监狱的名称)的人员。 鉴于: (a)已经进行了依据引渡法(1988)第19节第(1)条规定的程序,通过(加入被引渡人的姓名)的构成引渡罪行(具体指出其可引渡罪行)的审核,从而决定该人相对于引渡国,(加入国家的名字)而言,是否为可引渡之人; (b)由该法案第19节第(3)条做出规定的有关引渡罪行的证明文件已送交至本法庭处; *(ba)其他被时效、条件、异议或资格要求的有关*** 的文件已送交至本法庭处; (c)本法庭确认,如果** 的构成有关于*** 的行为或相当的行为发生在澳大利亚境内(指明具体的地点),该地区进行相关程序并且有关** 的引渡请求也于此时送达,那么该行为或相当的行为在澳大利亚该地区将构成可被引渡的罪行; (d)** 并未让本法庭有足够合理的理由确信存在有关构成该人被引渡罪行的引渡反对意见:(具体指出其构成引渡的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