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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保护和建成区域性的自然生态净化屏障和城市环境调控体系。继续深入推进“蓝天工程”,通过加大工业污染防治、汽车清洗、道路保洁、道路硬化、清洁能源替代、城市绿化等污染物削减控制措施,空气质量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面推进“碧水工程”,开展城市水资源保护行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和技术改造,实施湟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大农村和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切实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扎实有效地推进“宁静工程”,开展噪声专项整治工作,解决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餐饮、建筑垃圾处理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加大工业废气、废渣综合治理力度,建设铬废渣解毒处理及土地修复工程项目。积极发展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环境监测等环保服务业。 继续推进“四创”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2007年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十一五”末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迈进。 八、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逐步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同时,积极适应新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全省的资源优势和西宁的实际,创新对外开放的思路和办法,实现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新突破。 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精简、统一、效能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效率型和阳光型政府。积极推进政企、政资、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全程“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机构改革,理顺职责分工,推进电子政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加快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改革,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提高事业单位的综合服务能力。 大力发展混合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为目标,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力发展混合经济,加快实施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积极推行多要素参股,强化资源、资本、技术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进一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培育一批规模以上重点企业,不断扩大中小企业群体。“十一五”期间培育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10户,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重点企业50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舆论的宣传报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业等领域,通过独资、合资、入股等形式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等产业化发展。围绕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升级,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支持成长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组建信用担保机构,积极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到“十一五”末全市个体私营户数达到8.6万户,从业人员40万人,实现销售收入290亿元。 创新经营城市的机制。盘活一切城市公共资源要素,改革政府管理资源的方式,进一步加快在供地、供水、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和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实现滚动式发展。调整布局,创新园区管理机制,建立“一区多园”的园区管理模式。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整合和盘活城市国有资产,提高政府融资信用,充分发挥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作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促进城市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城市自身可持续滚动发展的能力。加强对国有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积极加强与省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继续坚持不懈地争取省上对西宁发展的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