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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污泥法│零点六│││ ├────┼──────┼──────┼────────┤ │延长曝气│零点零三-│三千-四千│四-六│ │法│零点零五│││ ├────┼──────┼──────┼────────┤ │氧化渠法│零点零三-│三千-四千│一-三│ ││零点零五│││ ├────┼──────┼──────┼────────┤ │回分式活│零点二-│一千五百-│四-五│ │性污泥法│零点四│二千││ ││ (高负荷型) │ (高负荷型) ││ │││││ │││三千-四千││ ││零点零三-│(低负荷型)││ ││零点零五│││ ││ (低负荷型) │││ ├────┼──────┼──────┼────────┤ │超深层曝│一点零以下│二千-四千│五十-│ │气法│││一百五十│ └────┴──────┴──────┴────────┘ ┌─────┬──────────┬───────┐ │生物反应水│污泥滞留时间 (SRT)│回流污泥率│ │理滞留时间│ (日) │ (%)│ │ (HRT)│││ │ (小时) │││ ├─────┼──────────┼───────┤ │六-八│三-六│五十-一百│ ││││ ├─────┼──────────┼───────┤ │四-六│三-六│五十-一百│ ││││ ├─────┼──────────┼───────┤ │一点五-三│一点五-四│二十-五十│ ││││ ├─────┼──────────┼───────┤ │十六-│十三-五十│一百-二百│ │二十四│││ ├─────┼──────────┼───────┤ │二十四-│八-五十│一百-二百│ │四十八│││ ├─────┼──────────┼───────┤ │二十四-││一/二-│ │四十八││三/四槽回存泥│ │││ (高负荷型) │ ││││ │││二/三-│ │││五/六槽回存泥│ │││ (低负荷型) │ ││││ ├─────┼──────────┼───────┤ │一点二以上│││ ││││ └─────┴──────────┴───────┘ 二曝气池设置采散气式者,规定如下: (一) 送气量依污水生化需氧量之去除量、硝化反应需氧量、曝气槽混合液悬浮固体之需氧量及散气设备之散气效率等因素估计。 (二) 容量按计划最大日污水量、食微比及曝气时间等估算,形状为矩形,其宽度为水深之一倍至二倍,有效水深为四公尺至六公尺,池数为二池以上,必要时每隔二十公尺至四十公尺应设置阻流壁。 (三) 池体构造及散气装置依第四十一条预先曝气池规定设置,且其进口端应有污水及回流污泥之计量设备。 (四) 送气管应防泄气、耐高温及防蚀。各部管径之设计容量应较实际送气量多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管内平均流速为每秒三公尺至十五公尺,管线之气压总水头损失为七百公厘至一千公厘。应装置空气计量器,各支管及主要送气管并应装置开关。 (五) 鼓风机应设二部以上。最大送风压力应大于散气装置所需水压及气压总损失之和。鼓风机内应含空气滤清器设备。鼓风机之基础应为防震构造,并设有适当之噪音防制设备。 (六) 回流污泥抽泥机应设二部以上,其计划容量为计量回流污泥量之一点五倍至二倍,并应附有易于采样及计量之装置。 (七) 进流及流出口应设止水阀或闸门,并在适当处设置排水管或可移动之抽水机。 (八) 应设有消泡装置,喷水之尖端压力为每平方公分一公斤至一点五公斤。每一喷嘴之喷水量为每分钟六公升至十公升,喷嘴高度为水面上零点三公尺至零点六公尺,喷嘴间之距离为一点二公尺至一点五公尺。消泡之抽水机以使用离心式为主,喷嘴及配水管应具耐蚀性。 三曝气池设置采机械搅拌式者,规定如下: (一) 送气量按其生化需氧量之去除量、去除混合液悬浮固体需氧量及硝化反应需氧量决定供给。 (二) 竖轴式机械搅拌曝气池之容量,按计划最大日污水量、食微比及曝气时间估算之。池体为水密性之构造物,由多室之正方形池所构成,正方形各室间应设阻流板。池顶高出地面至少十五公分并设维护曝气机之走道,池之四周及走道应设护栏。出水高应在八十公分以上。污泥回流及附属设备依前款规定设置。曝气机依预先曝气池规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