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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08-31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346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下水道工程设施标准

[接上页]

  (二) U型沟宽度不得小于三十公分,深度 (含出水高,不含沟盖厚度)
  
  为四十公分以上,一公尺以下。
  
  (三) 箱涵之宽、高不得小于一点二公尺。
  
  第 5 条
  
  管渠之埋设位置、覆土深度、基础及保护措施规定如下:
  
  一埋设于公共道路内或跨越铁路、公路、河川、排水路、自来水管、瓦斯管、地下电缆及文化古迹等公共设施者,其埋设位置及深度应先与各有关管理单位会勘协调。
  
  二最小覆土深度:
  
  (一) 圆形管应在七十五公分以上,钢筋混凝土管应在五十公分以上。因地形限制,覆土深度不足时,应依第三款规定予以补强。
  
  (二) 箱涵无最小覆土深度限制。
  
  三基础及保护措施:
  
  (一) 管渠依其材质种类、外压荷重、土质状况等施以砂、碎石级配、砂砾、枕垫或打桩等基础。
  
  (二) 管渠之土压或其他荷重超过其外压强度时,应以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加强保护。
  
  (三) 管渠内面有磨损或腐蚀之虞者,应设适当之耐磨蚀里衬或防蚀处理。
  
  第 6 条
  
  管渠接合及接头材料规定如下:
  
  一管渠之接合:
  
  (一) 管渠之管径变化或二支以上管渠汇合时,以设计水位或管渠顶部内缘齐平相交接合。
  
  (二) 地面坡度过大时,应以最大流速限制其埋设坡度,并于适当位置设消能设施。
  
  (三) 二支管渠汇合时,其中心交角之角度应在六十度以内;以曲线汇合时,其曲率半径应大于管径之五倍。但情形特殊者,不在此限。矩形沟渠以宽度作为管径。
  
  (四) 梯形明沟及矩形沟渠宽度有变化时,应有渐变段连接,渐变段侧墙线与原渠道侧墙线之夹角进口处应小于二十五度,出口处应小于十二点五度。
  
  二管渠接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可配合各种管渠之型式及尺寸。
  
  (二) 具水密性、防蚀性且不易变质。
  
  (三) 具充分弹性,以防止不均匀沉陷后发生断裂。
  
  (四) 浸于水中亦易施工,完工后可立刻通水。
  
  第 7 条
  
  倒虹吸管设置规定如下:
  
  一下水道管渠跨越铁路、公路、自来水管、瓦斯管、油管、河川、堤防、电缆及其他难以移设之构造物时,得设置倒虹吸管,并增设保护设施。
  
  二倒虹吸管设置二条以上平行管时,埋设位置应避免在桥台、桥脚之正下方,设置地点地盘强度不足时,应予以基础补强。
  
  三管内流速应大于其上游管渠内之流速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且最小流速应大于每秒零点九公尺。
  
  四倒虹吸管水头损失之计算公式如下:
  
  V2
  
  △H=S×L+1.5──+r
  
  2g
  
  式中:△H为倒虹吸管之损失水头 (公尺) ;S为倒虹吸管内水流之水力坡降 (分数或小数) ;L为倒虹吸管之长度 (公尺)
  
  ;V为倒虹吸管内之流速 (公尺/秒) ;g为重力加速度 (
  
  九点八公尺/平方秒) ;γ为常数 (通常取三-五公分) 。
  
  五倒虹吸管穿越河川,其最小深度应在计划河床或最深河床下二公尺以上。
  
  六倒虹吸管进出水井应设闸门或挡水板。
  
  七进出口形状为喇叭形,其有影响水流、泥砂淤积等情况者,应在进出口处设排水、沉砂等设施。
  
  八倒虹吸管之最小管径应在二百五十公厘以上。
  
  九穿越河流时应于护岸及明显处设置标志,明确注明管渠之位置、大小及埋设标高,穿越河床时应在上游设置适当之溢流设施。
  
  第 8 条
  
  人孔设置规定如下:
  
  一、下水道管渠在管渠方向、坡度、管径变化处、管渠汇流点、管渠底部高程骤变或为量测流量、清理之需要,应设置人孔。
  
  二、管渠直线部分,人孔设置之间距依下表规定。双孔以上箱涵之人孔,应分别设置并交错排列:
  
  ┌───────┬──────────┬─────────┐
  
  │管内径 (公厘) │箱涵最小净宽 (公厘) │最大间隔 (公尺) │
  
  ├───────┼──────────┼─────────┤
  
  │五百以下│-│五十│
  
  ├───────┼──────────┼─────────┤
  
  │超过五百│一千二百以上│一百│
  
  └───────┴──────────┴─────────┘
  
  三、人孔为圆形或矩形,可采用场铸或预铸。
  
  四、人孔入口上部应设不影响交通之人孔盖,其材质为铸铁或耐压材料制成,具有高度调整功能,并留设安装开启机具之孔口。人孔盖直径应配合人孔入口内径为六十公分以上。
  
  五、人孔入口内径最小为六十公分。入口深度大于五十公分时,内径应渐增至九十公分,并应于直壁设置符合国家标准之不锈钢踏步。
  
  六、人孔不锈钢踏步每阶间距三十公分,最上一阶之间距为三十公分至四十五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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