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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执勤的主要任务和目的。 2当面有关情况。 3执勤地段(点)的地形特点、边界走向、国界标志。 4各执勤组的任务及协同方法。 5执勤时间和路线。 6预想情况及处置方法。 7通信联络及信记号规定。 8携带的武器、弹药及装备、执勤器材。 9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的时限。 (三)组织联合执勤协同 军警民联合执勤协同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边防部队为主进行。主要协同内容是: 1区分各组或军、警、民各类人员的任务。 2明确各时节、各种情况下的协同事项。 3规定协同的方法和联络信记号。 (四)准备执勤的物资器材 联合执勤的交通工具和武器、弹药、观察器材等,通常由各单位按边防(联防)委员会的要求自行携带,或由边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提供。 (五)执勤实施 军警民联合执勤有以下形式: 1巡逻。联合巡逻的主要任务是巡查边界,熟悉边界走向,了解当面和边境情况,通常以乘车(艇)和乘马(驼)为主。 2潜伏观察。联合潜伏、观察的主要任务是抵边执行隐蔽观察,查明对方或我方人员在边境的活动情况或待机抓捕潜入潜出人员、走私分子等,通常军警民实施统一指挥,混合编组。 3追捕。通常根据上级通报或边境情况报告,联合组织追踪搜索,捕捉内潜外逃分子。追捕时一般采取先封锁边界,实行循迹追踪,迂回包围。军警民联合追捕要密切配合,搞好协同。 4警戒。联合警戒的主要任务是对境内外异常动向实施戒备,保护主要现场和目标,制止出入边界和各种非法活动等。通常派出军(警)民各1人的双人哨或军警民组成的联合警戒小分队。 5检迹。联合检迹的主要任务是对边界附近的可疑印迹进行检查、核实、取证,判明人员、车辆、牲畜越界的时间、地点和数量。通常要作记录、照相(录像)。联合检迹时,应以边防委员会指定的主管部门为主实施。 (六)执勤结束后的工作 执勤结束后,应清点武器、弹药、器材,组织讲评,填写联防记录,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四十三条 召开军警民联防会议 军警民联防会议通常由边防(联防)委员会召集,联防会议的主要程序和内容是: (一)下达联防会议通知,提出资料准备要求 联防会议通知由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拟制,通知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会议的主要内容。同时,应要求各与会单位,特别是边管单位进行资料准备(包括边境情况,边境当面活动情况,我方人员、车辆、牲畜近边活动情况,边界界务工作及涉外事务处理情况,边境治安管理情况等资料);本单位、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拟提请会议研究和通报其他单位的情况事项等。 (二)召开联防会议 通常应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和程序: 1听取各单位贯彻上次联防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单位介绍近期边防情况(结合地图、沙盘进行)。 3学习上级指示和有关规定。 4讨论研究下一步边防工作的措施。 5边防(联防)委员会领导总结前段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并区分到有关单位和部门。 6提出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的要求。 (三)联防会议结束后的工作 联防会议结束后,边防(联防)委员会领导或办公室可视情况深入下属单位或成员单位了解会议的贯彻情况,检查、督促其落实。对重点联防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边防(联防)委员会领导必须亲自检查指导,抓好落实。 根据情况,对贯彻联防会议的情况可进行书面或电话通报。 第四十四条 联合清理整顿边境秩序 军警民联合清理整顿边境秩序,由各级边防(联防)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和内容是: (一)收集了解边境管理情况 1边境当面活动情况。 2边境生产作业点分布情况及我方人员、车辆、船艇、牲畜近边活动情况,特别是口岸和重点地区的情况。 3偷越国界、走私贩私等非法活动情况。 4边境居民点及公共场所(车站、旅店、饭店等)容留非法进入边境管理区人员情况。 5近期边境治安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犯罪发生的主要地区、种类,对边境社会稳定的危害等)及原因。 6有关边管单位和部门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二)拟制清边方案 清边方案通常有以下内容: 1当前边境管理的情况。 2清边的目的、任务和方法手段。 3清理的范围和重点区域、对象。 4联合清边的人员编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 5清边中情况的处置预案(特别是人员的内迁、非法生产点的取缔,以及对影响边境稳定、危害边境治安环境等不法分子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