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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市经贸局负责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深圳中宏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深圳市石油公司(蛇口油库)、深圳中鹏石油联营公司(大鹏湾油库)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注1(注1:此条原文为:市经发局负责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深圳中宏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市建设局负责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气公司、管道气公司、油品公司)、深圳岩谷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此条废止)注2(注2:此条原文为:市贸发局负责深圳市石油公司(蛇口油库)、深圳中鹏石油联营公司(大鹏湾油库)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市港务局负责深圳南油石化有限公司(妈湾油库)、深圳乐意液体仓储有限公司、深圳招商石化有限公司(仓储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市交通局负责深圳承运航空油料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注3(注3:此条原文为:市运输局负责深圳承运航空油料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市水务局负责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水厂、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深圳水库)、深圳市宝安水资源开发总公司(铁岗水库)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七、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广东省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以上各部门请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请与市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联系,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反映给市安委办,以便加大安全执法与监督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市级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的安全生产。 关于建立重点防护单位安全管理档案的通知 (1997年6月24日深安[1997]11号) 各区安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 目前,市安委会《关于明确首批市级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的监督检查部门的通知》(深安[1997]号),已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首批市级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的通知》(深府[1997]50号)的精神,明确了全市首批14家市级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以下简称重点防护单位)的监督检查部门。为了确保重点防护单位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深圳市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重点防护单位的安全管理档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监督检查部门和重点防护单位,应按照统一要求,建立重点防护单位安全管理档案,并由监督检查部门上报市安委会备案。 二、各监督检查部门应对规定由其监督检查的重点防护单位,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深圳市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安全检查报表”,归入档案,同时返回企业和上报市安委会各一份。 三、各重点防护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季度检查,检查结果填写“重点防护单位季度安全报表”,每季度的报表于后一季度的5日前上报政府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和市安委会。 区、镇两级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的建档和安全管理可参照本通知内容执行。 附:深圳市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建档内容(略) 关于注册安全主任证书复审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7月21日深劳护[1997]137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蛇口劳动人事服务中心,南油、华侨城工业区劳动人事处,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处以上单位: 为加强对企业安全主任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主任素质,促进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全面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企业安全主任资格进行复审。现将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安全主任证书》复审 (一)复审对象和范围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注册安全主任证书》满两年的,均须参加复审,逾期不复审,《注册安全主任证书》失效。不到两年期限的经申请审核,也可以提前复审。 (二)复审形式和要求 1.复审以理论考试为主。复审考试不单独进行,一律并入每年度的全市注册安全主任资格公开统一考试,具体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 2.复审合格的换发《安全主任资格证书》,同时收回《注册安全主任证书》。 3.复审报名和考试时间按注册安全主任资格公开考试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