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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4-11-19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37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船舶危险品装载规则

[接上页]

  八装置槽柜船舱内之污水,应以设于机舱外之专用污水泵或其他排水设施排出之,并应有适当之设施,不使污水流入机舱内。
  
  九装置槽柜船体内之电路设备,应经油漆或作其他预防措施,使不受危险气体或液体之侵蚀损坏。
  
  一○槽柜船或驳船外部明显之地位,应有该船所载运危险品之品名及“危险”之标示。
  
  一一槽柜之配件,应使能易于分辨为液体或气体之用。
  
  第 93 条
  
  散装之液氨、液氯、硫酸、盐酸、苛性纳以槽柜船装载或以配备有槽柜驳船之槽柜装载者,除前条规定外,应符合左列规定:
  
  一焊接构造,应比照压力容器之标准,每平方公分所能承受之最低压力分别为:
  
  (一) 液氨一八公斤以上。但经航政主管机关考虑液氨冷却设备及槽柜
  
  防热设备之能力而认可者,不在此限。
  
  (二) 液氯二○公斤以上。
  
  (三) 硫酸、盐酸或苛性钠三.五公斤以上。
  
  二槽柜内部应装设防波板。但经航政主管机关考虑该船所航行之航线而认可者,不在此限。
  
  三槽柜及其附属品、管路装置等所使用之材料,限制如左:
  
  (一) 载运液氨者,不得使用铜、铜合金、铝及其他可能为氨所侵蚀之材
  
  料。
  
  (二) 载运盐酸或稀硫酸者,应使用有耐酸性或其内面敷以橡胶等耐蚀处
  
  理后之钢材。
  
  四槽柜顶部附近应设置圆孔,载运液氨者,其开关等应装置于圆孔之盖上,盖上应设置围壁以确保开关之安全,并应有适当设备,使自开关等泄漏之液氨,能排泄于海中。
  
  五管路之装设应经航政主管机关认可,所有开关接头等之数量应尽可能为最少。其装置应使不致泄漏,载运液氯者应以常用最大压力之二倍作水压试验合格;载运硫酸、盐酸或苛性钠者,其开关与接头等,不得使用能与此等物质发生化学作用之润滑油润滑剂及迫紧。
  
  六载运液氯槽柜之顶部,应至少装置二个以上之弹簧式安全阀,其调整压力应使于槽柜限制压力一.一倍以下时即可作用,并具有不使槽柜内部压力超过限制压力一.一倍之安全能力。该阀应装置于独立之阀室内,并应配有适当之废气管,管之开口端应突出于露天甲板上,不致使其他物品遭受损害之处所。
  
  七载运腐蚀性物质的槽柜,除为测定槽柜内之压力而装有压力计,得仅设置开关外,应装设安全装置,该装置并应与弯曲成鹅首型之空气管连接,管之开口端应突出于露天甲板上,不致使其他物品遭受损害之处所。
  
  八前款规定之安全装置,除经航政主管机关认可外,其调整压力应在每平方公分二公斤以下即能发生作用。
  
  第 94 条
  
  载运液氨之槽柜,除经航政主管机关考虑液氨之冷却设备及槽柜之防热设备而认可者外,其所装载液氨之重量,不得超过左式计算所得:液氯之重量 (公斤) =载运液氨槽柜之内容积 (公升) /1.86
  
  第 95 条
  
  载运液氯之槽柜,其所装载液氯之重量,不得超过与该槽柜内容积相等容积淡水之重量一.二五倍。
  
  第 96 条
  
  将硫酸、盐酸或苛钠注入槽柜载运者,槽柜内应保留适当之空间。
  
  第 97 条
  
  载运液氨之槽柜船或驳船,于装卸时或装卸后应依左列规定:
  
  一依压力差法装卸时,应在槽柜内液氨之限制压力以下情况操作之。
  
  二依压缩气体法装卸时,应使用氮或其他与氨混合不致发生危险之气体,且压缩机应配备有能防止油类混入氨内之油分离器。
  
  三装卸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开关完全闭锁。
  
  第 98 条
  
  载运液氯之槽柜船或驳舱,于装卸时及装卸后应依左列规定:
  
  一依压力差法装卸时,应在槽柜内液氯之限制压力以下情况操作之。
  
  二依压缩空气法装卸时,应使用经活性铝氧化物或其他干燥剂充分干燥之空气。
  
  三装卸用之管路系统,应装置金属制之可挠接头。
  
  四装入时应先自槽柜之装入开关送进干燥之空气,并于槽柜排出氯之浓度在百分之二○以下时装入之。
  
  五装载结束后,应确认槽柜内氯之浓度在百分之八○以上。
  
  六装卸结束时,应即将开关闭锁,并使用氨水等检查槽柜之各部分,不使氯气泄漏。
  
  第 99 条
  
  载运液氯之槽柜船或配备有槽柜之驳船上,禁止任何人携带左列物质:
  
  一氢、沼气、液化石油气、炭氢化合物、氨、醇硫化合物、碳水化合物及松脂油。
  
  二金属粉末。
  
  三有机物之微粒。
  
  第 100 条
  
  易燃液体,以槽柜船装载或以配备有槽柜驳船之槽柜装载者,除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外,应符合左列规定:
  
  一槽柜之焊接构造,应比照压力容器之标准,具有坚固之构造,经以相当于顶板上二.五公尺之水头施行水压试验,应不致泄漏或发生显著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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