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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检查时还应通过现场抽查和询问相关人员确认企业的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是否落实。 1.3.1.6 职业卫生 主要检查以下方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场所是否配备了相应的防护设施;生产布局是否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是否配套了相应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和用具等设施是否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检查时调阅企业有害因素的申报资料、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员工职业查体档案,询问作业人员是否了解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现场检查防护设施和卫生设施情况。 1.3.1.7 劳动防护用品 主要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抽检检测报告和特种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有使用者的领取签名);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3.1.8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复审,变换工种、转岗、复工教育,从业人员每年的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其他教育培训。 检查时要查教育制度、教育档案,教育内容是否全面,教育培训课时是否达到要求,安全考核的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或作业资格证。同时可现场抽查作业人员是否掌握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3.1.9 危险源和应急预案管理 主要检查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与控制工作,针对危险源和其他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所对应的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备案、演练等情况。 检查时调阅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检查其内容是否完善,是否进行了评审和备案,演练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总结和修订;询问相关人员是否了解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 1.3.1.10 作业场所及现场从业人员操作 主要检查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和消除情况,包括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环境工作设施和设备布局是否合理,危险物品的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要求,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到位,员工是否按照作业规程操作,危险作业是否进行了审批并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了劳动防护用品等。 1.3.2 重点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