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实施《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策略研究与空间规划》,年内新安排仓储用地 40公顷,优先满足港口后方物流、航空物流和服务于我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物流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平湖物流园区、盐田港物流园区(含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的用地供应,大力推动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物流总部基地建设。 (四)结合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预申报和预选址,制定工业、仓储用地备选库,确保工业、仓储用地出让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年内工业、仓储用地出让地块从备选库中选择,分批分期、均衡推出;计划实施过程中,工业、仓储用地备选库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公共配套设施计划 继续加大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向民生领域倾斜力度,保障公共配套设施用地供给。 (一)行政办公及其他社团设施。 推进行政办公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年内完成深圳市农业安全监督与检测业务楼、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闸口综合服务楼等项目的供地。完成桃源派出所、深圳湾派出所、大运新城派出所、罗岗派出所、横岗派出所、大鹏派出所等6个派出所的供地。完成银湖山公园、梅林山公园、布心山郊野公园等6个公园的管理用房供地。落实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业务大楼、福保派出所业务用房、观澜派出所办公楼、布吉派出所等4个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2-3)。 (二)教育、科研设施。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大教育、科研设施用地供应力度,按照均衡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的要求,年内完成莲塘二小、海曦小学、沙井西部小学、深圳市第六高级中学、深圳市第九高级中学、深圳外国语学校国际部等29个项目的供地。落实东港中学、大浪第二九年一贯制学校、深圳市第十高级中学、深圳市第十一高级中学、沙井职业技术学校等15个项目的选址,继续推进村办学校完善用地手续及中小学改扩建工程(详见附表2-3)。 (三)文化设施。 落实“文化立市”战略,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配套,年内完成沙井文化艺术中心、松岗文化艺术中心、福永文化艺术中心、光明新区文化艺术中心等6个项目的供地,落实深圳科技馆(新馆)、大浪文化艺术中心、观澜版画交易中心等4个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2-3)。 (四)医疗卫生设施。 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就医难”的问题,年内完成南山医院改扩建、深圳市医学科学研究院、学府医院、民治医院等13个项目的供地。完善基层健康服务中心的配套,推进街道级卫生监督所的建设,年内完成观澜、民治、大浪及石岩等4个卫生监督所的供地。落实深圳市口腔医院、大浪医院、布吉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等6个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2-3)。 (五)消防设施。 大力推进消防设施用地的落实,提高消防站的建设速度,年内完成一批消防站的供地。供地以发展改革委立项项目为准,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根据规划情况局部调整。 (六)体育设施。 配合2011年“大运会”举办,年内完成“大运会”坪山分会场(坪山体育中心二期)的供地。提升区级和基层体育设施的配套水平,完成松岗体育中心、沙井体育中心、龙华体育中心和观澜体育中心等4个项目的供地,落实大浪体育中心、民治体育中心、福永体育中心等8个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2-3)。 (七)社会福利设施。 年内完成市儿童福利院、光明社会福利院工程的供地。 (八)街道、社区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力度,确因用地条件难以安排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城市更新解决。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设施合建。 (九)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年内完成华南物流检验检疫处理场、南山前海检验检疫处理场、国检卫生处理场等5个项目的供地,落实平湖熏蒸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场的选址(详见附表2-3)。 第十七条 综合交通计划 大力推进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区域交通枢纽地位,继续完善城市轨道及干线道路网络,优化城市结构。 (一)对外交通。 切实推进国家铁路、港口、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年内完成深圳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深圳港东宝河港区码头(一期)工程等9个项目的供地,落实东部政府投资码头、盐田东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等8个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2-4)。 (二)城市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