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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职工人数:填写境内申报人单位注册职工人数。境外申报人可不填此项。 安全环保管理人数:填写境内申报人技术安全环保管理人数。境外申报人可不填此项。 占地面积(平方米):填写境内申报人单位占地面积(平方米)。境外申报人可不填此项。 所属集团(或主管单位):如有,填写申报人所属集团(或主管单位)名称。境外申报人可不填此项。 1.2 代理人基本信息:境外申报人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必须委托境内代理人代为申报,并须提供代理委托合同或协议正本以及代理人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名称:境内代理人单位的工商注册名称。 法定代表人:境内代理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机构代码:填写境内代理人单位的法人机构代码。 联系人:填写境内代理人单位负责申报的联系人姓名。此联系人为此份申报的指定联系人。 e-mail:上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地址。 固定电话:上述联系人的固定电话,固定电话应写清区号。 手机:上述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地址:境内代理人单位地址应当包括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以及所属省(区、市)、市(地区、州、盟)、区、街道、门牌号码的详细信息。 1.3 实施科学研究的单位信息:附件提供实施科学研究单位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实施科学研究单位与申报人为同一人,则只需填写1.1项相应的申报人信息,此处不填写。 单位名称:填写实施科学研究的单位全称。 地址:填写实施科学研究的单位地址,地址应当包括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以及所属省(区、市)、市(地区、州、盟)、区、街道、门牌号码的详细信息。 法定代表人:实施科学研究的单位法人的姓名。 法人机构代码:填写实施科学研究的法人机构代码。法人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性质:根据实施科学研究的单位实际情况勾选,如选其他类型应注明。 1.4 申报声明:本栏声明内容被视为以下签字人本人的声明。 申报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打印法定代表人姓名,境内申报人必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境外申报人可只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证人签署时,但必须提供授权书。 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打印法定代表人姓名,境内代理人单位必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证人签署时,但必须提供授权书。 签署日期:此处日期可手写,也可打印。注意:此时间不是申报计时开始时间。 第二部分 科学研究备案基本情况 2.1 申报物质化学名称(中、英文):化学名称(中、英文)可根据国际纯粹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名称)或美国化学文摘社(cas名称)填写。本项可保密。(注:申报物质数量超出1个时,应注明该备案申报涉及的新化学物质总数,并以列表方式以附件形式提供2.1~2.4项以及2.9项可能涉及的申报物质信息)。其他名称:填写申报物质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缩写名或者商品名等名称。通用名是指该化学物质通常使用的名称;缩写名是指申报物质在使用过程中的简化名称。 2.2 结构信息 分子式:分子式的填写应按化学分子式表达的要求,规范表示,注意上下角标。本项可保密。 分子量:填写申报物质的分子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cas号:填写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物质登录的检索服务号(若有)。本项可保密。 2.3 常温常压下状态:勾选申报物质在常温常压下的存在形式,如选其它,应具体给出申报物质的存在形式。 2.4 申报活动及申报量: 勾选申报活动为生产或者进口,并相应填写生产量(千克)或者进口量(千克)。 2.5 申报理由:申报人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勾选科学研究备案申报的理由。 2.6 第三方提供信息:本项可保密。没有第三方提供申报信息的勾选“否”,不得填写本项其他栏目;如有第三方提供申报信息的勾选“是”,填写第三方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等信息,并以附件方式提交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清单。 2.7 科研项目的技术责任人信息 姓名:填写科学研究技术责任人的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