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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专业领域:填写科学研究技术责任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 电话:填写科学研究技术责任人的联系电话。 职称:填写科学研究技术责任人的职称。 e-mail:填写科学研究技术责任人的电子邮箱地址。 2.8 科学研究的主要设施:填写进行科学研究的主要设施名称、状态等情况。 2.9 科学研究项目的情况:本项可保密。 项目名称:填写科学研究项目的名称。 项目目标和计划:填写科学研究内容描述,包括科学研究的目标和计划以及科学研究结果的可能应用领域等情况。 申报物质在项目中的用量、用途和功效:填写申报物质在科学研究中的功能和作用、申报物质在该项科学研究的用量。 2.10 科学研究过程中对新化学物质的现有管理要求:说明科学研究研发用化学物质管理程序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2.11 科学研究后对废弃新化学物质的管理处置措施:填写科学研究后对所使用的新化学物质进行废物处置的措施以及管理要求。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新化学物质废物,不仅包含废弃的新化学物质,还应包含由使用新化学物质产生的废物,以及研究过程中被新化学物质污染的其他物质或器皿,如包装物等。 附件6: 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情况 报告表及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0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2010年 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情况报告表填表说明 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情况报告表依据首次活动类型分为进口用和生产用两个表格,登记证持有人应根据实际活动类型选择填写。表中所出现的选择框可打“?”、“x”或 “■”表示选定,“”表示不是或不选。接收编号和接收时间由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填写。 一、进口用 1.报告的新化学物质 化学名称(中文):填写登记证上新化学物质的中文名称。 登记证号:填写新化学物质登记证的编号。 2.国内进口单位信息 名称:填写国内进口单位的工商注册名称。 联系人姓名:填写国内进口单位的联系人姓名,该联系人必须熟悉与首次进口并向加工使用者转移活动报告有关的所有技术性及程序性问题。 电话:填写上述联系人的固定电话,固定电话应写清区号。 e-mail:填写上述联系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3.首次进口信息 入境日期:填写新化学物质的首次入境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 入境口岸:填写新化学物质首次入境的海关口岸名称。 进口量:填写首次进口新化学物质的数量。单位以“吨”记。 进口贸易方式:此栏为选择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新化学物质进口的贸易方式。 入境商品名称:填写进口新化学物质时向海关填报的商品名称。 境外贸易商名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新化学物质的境外供应商的完整名称,此项仅接受中、英文名称。 境外贸易商所属(国家/地区):境外供应商所属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进口时的包装说明:填写入境时新化学物质所用包装描述,包括形状、规格、材料等,并标明是否有重大残损。 产品外包装的照片(含标签):提供入境的新化学物质最小外包装整体(含标签)的电子照片。 4.向首家加工使用者转移的信息 进口后转移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勾选进口后首次转移的情况。 转移日期:填写新化学物质首次进口后,从国内进口单位首次转移的时间(格式为年/月/日)。 (预计)到达日期:填写新化学物质首次进口后,从国内进口单位首次转移至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所处地点的到达时间或者预计到达时间(格式为年/月/日)。 转移量:填写新化学物质首次进口后,转移至加工使用单位的新化学物质的数量。单位以“吨”记。含有新化学物质的制品或者物品转移时,换算为新化学物质的纯品量进行填写。转移量为正式发货转移的数量。 转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新化学物质转移时所采用的交通方式。 5.首家加工使用者信息 名称:填写进口后,新化学物质转移至首家加工使用者的工商注册全称。 法定代表人:填写首家加工使用者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填写首家加工使用者的联系人姓名。 电话:填写上述联系人的固定电话,固定电话应写清区号。 传真:填写以上联系人的传真号码。 地址:填写首家加工使用者的详细地址,该地址应当包括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以及所属省(区、市)、市(地区、州、盟)、区、街道、门牌号码的详细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