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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8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预警支持系统:由应急通信信息系统、监视系统、监测系统和预测系统组成,有关部门应将所获得的有关污染信息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污染应急反应决策、清除作业方案选定和缓解或减轻污染损害提供信息。

  

  应急通信信息系统:包括固定、移动电话网络(国家海上救助专用电话:12395);卫星通信系统;甚高频(vhf)、中高频(mf、hf)等船用通信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交通管制系统(vts)、电视监控系统(cctv)等;航空部门专用的空域通信频道。

  

  污染监视系统:由船舶监视、航空监视、码头和岸边监视、卫星监视等手段组成。在发生重大船舶污染事故时可充分利用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地面接收站获取有关信息资料。

  

  污染监测系统:由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以确认污染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并对污染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将评价信息及时传递给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预测系统:主要利用现有科技分析预测手段,如船舶污染物漂移模拟模型等,预测污染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并对污染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将评价信息及时传递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 应急响应


  

  

  41事故等级

  

  按照船舶污染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污染事故(ⅰ级)、重大污染事故(ⅱ级)、较大污染事故(ⅲ级)和一般污染事故(ⅳ级)。

  

  411特别重大污染事故(ⅰ级)

  

  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为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1)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物质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6)船舶溢油入海量1000吨以上;

  

  (7)动用河北海域应急救援力量不能控制污染源、围控和清除船舶污染;

  

  (8)污染损害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以上。

  

  412重大污染事故(ⅱ级)

  

  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为重大污染事故:

  

  (1)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并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河北海域外污染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我省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

  

  (5)污染跨市级行政区域,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6)动用市级应急救援力量不能控制污染源、围控和清除污染;

  

  (7)船舶溢油入海量500吨以上不足1000吨;

  

  (8)污染损害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

  

  41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

  

  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为较大污染事故:

  

  (1)污染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污染可能威胁环境敏感区或海岸线,动用市级应急资源能够防护敏感区和清除污染;

  

  (3)污染可能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一定影响;

  

  (4)船舶及其协议污染物清除单位力量较难控制污染源、围控和清除污染;

  

  (5)船舶溢油入海量100吨以上不足500吨;

  

  (6)污染损害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

  

  414一般污染事故(ⅳ级)

  

  下列条件同时具备构成一般污染事故:

  

  (1)船舶污染事故未对环境敏感区或海岸线构成威胁;

  

  (2)船舶及其协议污染物清除单位力量能够控制污染源、围控和清除污染;

  

  (3)污染不会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4)船舶溢油入海量100吨以下;

  

  (5)污染损害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足5000万元的。

  

  42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船舶污染事故等级和影响,省级预案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污染事故响应(ⅰ级响应)、重大污染事故响应(ⅱ级响应)、较大污染事故响应(ⅲ级响应)和一般污染事故响应(ⅳ级响应)。超出本级预案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在启动本级预案同时及时请求启动上级部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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