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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推进科技基础建设。2009年,各级法院常规科技装备建设发展迅速,并将“科技强院”的工作重心向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倾斜,各种现代化办公、办案装备、设备快速增长,人民法院通过科技手段加强法院管理成效显著。全国30个高级法院完成了一级专网应用系统建设;26个高级法院完成了辖区法院二级专网建设,19个高级法院基本完成了辖区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全国90%中级法院、78%基层法院完成了局域网建设。法院业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网络技术在审判管理、执行管理、法官管理、法庭审判、信息安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明显。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审判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宽了民意表达的渠道。 三、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全国法院近80%的法官在基层,近90%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审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服务社会的窗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新一届党组确立了“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服务和保障,坚持将基层基础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重心之一抓紧抓好。各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广大基层法官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干事创业,切实发挥了基层法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践行了基层稳、全局安的工作要求。 (一)创新基层基础便民利民举措 人民司法为人民。便民利民是人民司法的重要原则,是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2009年,各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努力按照“符合国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公正高效”的要求,在司法便民利民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坚持把司法便民利民的精神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各地基层法院普遍设立立案大厅或者诉讼服务大厅,认真做好立案信访接待、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活动引导、案件信息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寻求司法救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高效行使诉权。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适应时代发展,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流动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采取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减免诉讼费等措施,为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方便。开展法庭审判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这些“送法上门,方便群众”的好做法,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江苏省法院2009年一季度就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679个,巡回审结案件2771件,同比增长42.91%。河南省驻马店市法院2009年巡回审案7233件,巡回审判率44.9%,其中95.6%的案件以调解结案。设立案件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调整由基层法院集中立案的规定,推行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2009年,全国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354528件,同比上升了7.82%。 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依法进一步简化简易程序的相关环节,积极探索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重视运用现代科技强化法院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探索实行了远程立案、电子签章、网上公告等便捷高效的新举措。 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探索立案调解、委托调解等诉讼调解的新方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海法院编撰了《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作为人民调解的培训教材。江苏省111个基层法院和257个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有的基层法院针对本地交通事故纠纷数量较多且比较集中的特点,在交警队设立巡回调解点,形成“交警行政调解-申请协议确认-调解点审查办理”的工作机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的基层法院针对辖区内就业纠纷、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支持工会、行业协会建立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帮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