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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为促使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无痕回归社会,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机构设置,推行适合未成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和刑罚执行方式,积极探索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分案审理、心理干预等新举措,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判后跟踪帮教,使未成年罪犯及时得到教育矫治,凸显了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0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文书样式。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对社会调查的表述做了详细说明,补充了判决结果的种类。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样式增加了“被告人xxx情况调查报告”和“剖析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等内容,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控成效,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减刑、假释工作,通过推行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2009年,各级法院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13263件,同比下降3.61%,其中减刑案件480559件,假释案件32704件。协助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和“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的联动工作机制,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加强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着力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重视解决刑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生活、医疗困难,抚慰被害人及其亲属受到的心理伤害,化解被害方与被告方因犯罪而产生的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3月,在中央政法委的协调下,中央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并于10月份召开了全国部分法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座谈会,对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作出明确部署。 --加强刑事案件审判指导。为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刑事司法行为,统一裁判尺度,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刑事审判工作指导力度,单独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6件刑事司法解释,并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29件刑事司法文件,涉及死刑案件复核与审判、量刑规范化改革、热点犯罪处理和刑事案例指导等方面,对指导各级法院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司法解释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保护公民权利,促进依法行政 随着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行政纠纷日益增多,日趋复杂多样化,有的还呈现出突发性、群体性、极端性的特点。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畅通行政诉讼渠道,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与信任。 2005-2009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情况(略) 2009年,行政案件数量继续上升且增长幅度较大。各级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154313件,审结154916件,同比分别上升8.02%和9.12%。其中,新收一审案件120312件,审结120530件,同比分别上升10.99%和10.49%。资源类收案21150件,同比上升11.89%;计划生育类收案4788件,同比上升72.98%;环保类收案2647件,同比上升67.21%;卫生类收案1529件,同比上升76.76%;商标类收案1376件,同比上升184.30%;民政类收案1232件,同比上升127.31%;物价类收案345件,同比上升189.92%;金融类收案200件,同比上升57.48%。 2009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情况(略)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等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指导各级法院积极受理、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各级法院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行政诉讼案件38451件,同比上升18.40%;审结城建、公安、交通行政诉讼案件34833件,同比下降1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