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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05-2009年各级法院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情况(略) --加强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能动司法的要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制定适用合同法、保险法等11个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及时制定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等14个司法文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司法解释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文件
地方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方针政策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政策,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化解危机:上海高院率先出台了12条意见;天津高院制订了20条应对措施;黑龙江高院加强与国有资产、金融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重庆等高院分别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意见。江苏无锡市长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受金融危机影响,资金链断裂,负债总额达3亿元,近50个债权人先后向无锡市中级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还债,还有50多名职工代表要求企业支付拖欠工资。法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尝试以破产重组方式化解危机,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浙江法院形成了如杭州市南望集团“司法重整式”、绍兴市江龙集团“清偿重组式”、台州市飞跃集团“协助重组式”等涉企债务案件审理的新模式。2009年各级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中,通过和解、重整、兼并、收购及改制等方式审结的达120件。 2009年部分高级法院发布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指导性意见
--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各级法院共新收各类合同案件3151716件,同比上升7.44%,审结3154347件,同比上升8.56%,诉讼标的额达6495.51亿元,同比上升16.40%。为维护金融安全,各级法院审结存款、借贷、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纠纷案件518600件,诉讼标的额达2162.4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5%和12.14%,其中审结信用卡纠纷案件52646件,审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40711件。依法审慎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审结3573件,同比下降4.70%。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7072件,其中审结劳动合同案件127128件,同比分别上升10.78%和24.55%。 2009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合同案件情况(略) --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各级法院审结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等权属、侵权案件1262051件,诉讼标的额达2483.6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27%和13.83%。其中,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59157件,审结产品责任案件4889件,审结名誉权纠纷案件4177件,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1783件。审结医疗、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631999件,同比上升9.78%。 2009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权属侵权案件情况(略) 妥善审理房地产案件。为妥善应对2009年因房地产市场动荡带来的司法问题,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应在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框架内,适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方法,妥善审理房地产案件,并就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制定了11项措施。为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此类案件审理中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2009年,各级法院审结此类案件261470件,同比上升6.10%。 慎重处理涉农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妥善处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权益保障以及家电、汽车下乡等拉动内需政策落实中发生的纠纷,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231914件,与2008年基本持平。其中审结农村承包合同案件39254件,宅基地纠纷案件438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