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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5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

[接上页]
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2009年,各级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1380762件,同比上升4.55%,其中审结涉及赡养、抚养和扶养纠纷的案件104266件,审结继承纠纷案件38036件,审结离婚案件1143267件。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做好对涉诉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受灾害事故影响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2009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情况(略)

  地方各级法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出台相关文件,积极为“保民生”提供司法保障。如河北高院制定《司法为民二十条措施》、内蒙古高院制定《关于为全区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上海高院制定《上海法院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江苏高院制定《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做好涉及企业、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北高院制定《关于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安徽高院制定《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广东高院制定《关于为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全面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海南高院制定《司法为民三十条工作措施》、西藏高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进农牧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

  --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对于激励自主创新、实现技术突破、打造知名品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涉及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工作重点、司法政策、体制机制、司法解释和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共36条具体意见,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出了全面部署;启动全国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进一步应对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影响和制约自主创新的突出问题,营造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公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引导社会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首次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集中公开了23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维护知识产权司法标准的统一;发布《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就做好金融危机影响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20条具体意见;发布《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进一步解决民事纠纷案件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发布《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统一专利侵权审判标准,确保修改后的专利法能够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发布《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以解决此类案件的审理分工问题,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程序的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各高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如北京高院制定《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江苏高院制定《关于建立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蓝皮书制度的意见》、浙江高院制定《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若干解答意见》、山东高院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精细化管理精品案审判工作的意见》、青海高院制定《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

  2009年,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36140件,同比上升29.65%。其中,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509件,同比上升29.73%。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审结著作权案件15180件,审结专利权案件4524件,审结商标权案件6975件,审结包括虚假广告等在内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287件。

  

  2009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情况(略)

  --加强涉外、涉台和涉港澳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因国际金融危机造成外贸萎缩、国际航运市场低迷引发的纠纷,对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发布《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加强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审判指导。依法行使涉外商事海事司法管辖权,严格遵守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公约,正确适用法律,平等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9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外民事案件11470件,同比上升15.95%,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621件,同比上升7.50%,维护了对外经贸和航运秩序,为我国外贸、航运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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