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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项目已完工程未出现安全和质量问题,全部已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分在90分以上得7分。 项目已完工程未出现安全和质量问题,主体工程质量检验评分在90分以上,全部已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分在75分以上得6分。 项目已完工程未出现安全和质量事故,全部已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分在75分以上得5分。 未达到以上要求得0分。 (五)进度、投资与合同管理评价(满分8分) 进度管理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投资管理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合同管理好得2分,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得0分。 (六)代建单位的其他承诺(廉政、环保、水土保持等)履行情况(满分5分)。 全部很好地履行承诺得5分;较好地履行承诺得3分;基本履行得2分;未履行得0分。 第九条 项目现场建设效果情况(满分20分)。根据建设现场整体情况评定。 项目现场建设效果得分=a*0.1+b*0.05+c a-施工企业动态信用检查得分(该项目所有施工企业的平均值),满分100分 b-监理企业动态信用检查得分(该项目所有监理企业的平均值),满分100分 c-检查组现场评定得分,满分5分 第十条 综合评价(满分10分)。 由项目业主根据代建单位的履约综合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 有多个被检项目的代建单位,可将各单项项目的得分和项目批复投资总额加权计算最终得分。 第十二条 对评价为aa、a级的守法诚信的代建单位给予表彰,颁发证书或奖状以资鼓励。 第十三条 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的代建单位,要依法查处,重点监管,并按有关规定降低信用等级。 代建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每发生一次,信用等级降低一级直至降至d级。 1、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伪造材料的; 2、被确定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招标人附带不合理条件的除外); 3、违规分包的; 4、代建单位庇护、串通其他参建单位应付上级或市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 5、项目工期因代建单位原因造成整体进度滞后二个月以上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列入信用d级。 1、有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项目的; 2、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3、以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的; 4、将项目转包的; 5、被认定有行贿行为的; 6、因代建单位原因,在建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7、工程最终验收不合格的; 8、其他被限制投标情况,并在限制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记入信用不良档案。 第十四条 代建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或连续两次被评为c级的,2年内不能从事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活动。 其代建项目主要负责人,2年内不能在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上担任代建项目主要负责人。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中所称得分以上包含本数,得分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投资项目运作流程图(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