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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发[20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4-19
【实施时间】 2011-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2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强化龙头带动作用。整合龙江城镇群腹地资源,建设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中区、对外开放前导区和“冰城夏都”特色旅游区,在“八大经济区”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带动全省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十二五”期间,必须把握以下发展原则:

  

  --跨越发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满足全市人民迫切发展的愿望,实现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快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协调发展。要把统筹兼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调整经济结构与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速度与效益和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绿色增长。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加快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配套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共建共享。坚持经济增长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改革开放。把改革开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行政、社会、农村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市空间扩张、人口增长、产业集聚加速期,城市集聚和扩散作用双向增强,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充分涌流,城市综合竞争力快速提高。将现代大都市确立为城市总体定位,重点建设北国水城、工业大城、科技新城、文化名城和商贸都城。

  

  北国水城:按照“以水定城”的理念,利用松花江丰富的水资源,构建江南江北一体化的水网体系,为城市提供“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形成“一江居中、两岸繁荣”的现代化城市景观,建设优美舒适协调的生态人居环境。

  

  工业大城:以实施“南拓”战略为重点,打造一个工业特色鲜明、新兴产业集聚、城市功能完备、城市设计现代、区域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工业城区。按照纵向成链、横向成群的原则,整合工业园区,调整工业布局,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

  

  科技新城:整合科技资源,推进产学研合作,将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建设创新型城市。重点在松花江北岸打造科技资源富集、科技创新成果众多、产业转化能力强大的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

  

  文化名城:依托历史文化、欧陆文化、冰雪文化、水文化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博物、博览、论坛和会展业,实现欧陆风情与北国特色相统一、传统历史与现代风格相统一,建设“大气、神气、洋气”的国际文化名城。

  

  商贸都城:以南岗、道里、道外、香坊四大商圈为重点,加快都市商圈提档升级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建设松北、哈南、群力等新商圈,建设城市综合体。做大做强物流业、金融业等高端商务服务业,提高商贸业的集中度和辐射力。发展大物流、大平台、大服务,构建东北北部和辐射东北亚的区域性商贸中心。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现代大都市建设,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翻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非公有经济比重提高到60%以上,三次产业结构由11.3:37.8:50.9调整到8:40:52,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在同等城市中力争晋位。

  

  --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均达到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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