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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摘要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着重完成三大战略性任务,一是民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二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实质突破,三是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根本改善。 民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均达到12%以上,在同等城市中力争晋位。 --大幅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实现“住有所居”,四环内棚户区改造完毕,棚户区居民全部入住新居。中低收入群体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基本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 --扩大就业规模。新增城镇就业人口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5%左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2%以上。 --加速城镇化进程。百万农村人口进城镇,城镇化率提高到65%。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实质突破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农田水利化程度达到70%,农机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94%,农民组织化程度达到80%,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实现区、县(市)全覆盖,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工程,粮食产量稳定在250亿斤以上。 --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实现工业增加值2230亿元,年均增长16%。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化工4个优势产业五年翻番,培育装备制造、食品2个销售收入超千亿元产业。民用航空、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4年翻番,打造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和绿色食品3个增加值超百亿元产业。 --大规模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占经济总量比重达到52%。金融、物流、文化、信息服务四大产业增加值实现4年翻番,金融业570亿元,年均增长30%。物流业45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文化产业420亿元,年均增长25%。信息服务业250亿元,年均增长20%。旅游业强势增长,总收入突破96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5%。 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根本改善 --提高教育和卫生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城镇和农村社区实现便民医疗广覆盖。 --完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体系。市级文化设施达到国内外一流水平,城乡实现便民文化体育设施广覆盖。 --根本扭转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新增城市道路130公里、面积620万平方米,道路完好率达到95%,推进铁路站场及新线建设和改造。彻底改造水、热、气等老旧地下管网,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提高供暖保障水平。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交覆盖范围,公交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比重提高到45%以上,中心城区公共汽电车平均运送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85%以上,公交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5%和1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25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森林覆盖率达到46%。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城市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社会事业和民生发展明显改善,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665.9亿元,年均增长13.5%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00美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38.1亿元,年均增长19.4%。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651.9亿元,年均增长3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70.2亿元,年均增长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