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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二节 资源节约利用 全面推进节水、节地、节材及重要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管理,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完善节水管理机制,严格用水定额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水价调节机制,鼓励节约用水、重复用水。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加大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力度。切实落实“批项目、核土地”制度,从严从紧利用好土地指标,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和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园区。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重点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指标要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加强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主要矿产资源区县乱挖滥采等严重浪费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和生态景观的现象。推进“三废”、城市生活垃圾及农村秸秆和粪便的综合利用工作,初步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第三节 循环经济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重点领域和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建设以城市社区和乡村分类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重点建设双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区,推动阿城区、宾西开发区钢铁、水泥等产业循环化发展,促进巴彦等农业大县玉米、生猪、肉牛等循环产业链的形成。实施粉煤灰深加工、秸秆循环经济示范、再生能源焚烧发电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 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动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进程,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体系。争取到2015年,新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100处,年处理畜禽粪便量达到120万吨;新建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厂50处,年生产固体成型燃料能力达到100万吨,消化农作物秸秆120万吨。 第四节 建设低碳城市 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增加碳汇等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确定我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探索低碳绿色发展模式。探索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经济激励政策,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积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鼓励低碳生活方式和行为,推广使用低碳产品,弘扬低碳生活理念。 第五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建设百里生态长廊。把握哈尔滨市建设国家级水生态试点的机遇,实施《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百里生态长廊总体规划》,构建“纵向-横向-竖向-时间”四维连通的河流廊道,恢复廊道稳定、连续、近自然的生态系统。加快松北灌排体系等松花江北岸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形成“松江湿地、北国水城”新景观。以仿自然模式,加快推进“三沟一河”综合整治开发,把何家沟、马家沟、信义沟、阿什河打造成为哈尔滨景观河和生态廊道。 加强限制类生态功能区恢复建设。加大对五常、尚志、方正、通河、延寿、木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投入力度,增强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功能,发挥森林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保护珍贵野生种质资源,维护生物物种多样性,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对禁止开发区域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强化松花江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容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和清洁生产审核,松花江出境断面达到三类水体环境功能标准。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拆炉并网、机动车双燃料改造、黄标车淘汰进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行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从严新车落户和外地车转入环保标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态乡镇和村屯比例。强化环境执法,大力推广环保技术,完善基层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察、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