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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结构、布局合理的人才队伍。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大多数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障,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覆盖全市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1.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结构及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人才比较优势初步显现。到2015年,人才资源总量从2009年的81.5万人增加到111.7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密度提高到16.6%,万人口人才含量由2009年的834人,提高到1086人,每个人才平均创造gdp的贡献率达到49.8%。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和吸引指数,将我市在省会城市中排名21的位次前移到15位左右。在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建材、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科教服务、社会工作人才等我市“十二五”发展的重点经济社会领域,构筑人才高地,使之能够支撑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快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全市公务员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由2009年的54.1%提升到60%以上。科学设岗、竞争上岗、严格考核,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3.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充分就业。重点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城市新增劳动人口和家庭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十二五”时期,石家庄市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5万人,培训各类劳动人员100万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1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率为零。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形成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规范协调、实施有序的石家庄市就业政策体系。 4.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十二五”末实现制度全覆盖。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十二五”末,全市城乡养老参保人数由现在的238.4万人增加到691.8万人,其中全市企业养老127.5万人,机关事业养老14万人,农村养老550.3万人。形成完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不同制度之间相互转换顺畅。到“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2010年的218.6万人上升到350万人。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全市城镇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由2010年的298.6万人,上升到355万人。 5.完善工资管理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缩小工资收入差距,坚决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到“十二五”末,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提高到48%;实施职工工资倍增计划,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工资由目前的2.9万元年均增长16%,到“十二五”末达到6.1万元。 6.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企业和工会三方协调能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力争覆盖所有建制企业,使之长期化、制度化和具体化。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实现对全市劳动用工的实时管理,促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工作,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完善劳动法规建设、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和市、县、乡三级劳动监察网络体系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 7.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能力。推动建立综合性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经办大厅项目建设,实现“五险合一”业务经办模式,努力实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网络化、业务经办规范化、从业人员专业化和管理信息化。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形成全方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到“十二五”末,“一卡通”的持卡人数达到550万人,覆盖率达到80%,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100%,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