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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4-21
【实施时间】 2011-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5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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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开放、有效的重点领域人才交流的平台,积极建设符合重点领域特色的人才配套服务体系,完善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人力资源网络服务平台和高新区人才协会,加强与重点高校、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科研机构、中高端人才中介和咨询服务机构、知名人才网站的合作,搭建中高端人才服务平台,增加人才信息储备和人才培训基地。完善市区、产业园区、高新区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办法,定期组织产学研对接会,联合权威科研机构和知名高校筹建开放式的技术创新研究平台,引导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建研发实体或组建产业技术联盟;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所等研发组织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到“十二五”末,建成各类交流平台、服务载体20个。

  

  三、实施扩大就业工程,促进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扩大就业工程,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解决好“十二五”期间我市城镇新增45万就业人口、每年近10万来石家庄市求职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大约120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努力促进充分就业。

  

  (一)实现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相协调

  

  经济增长是增加就业岗位的主渠道。据测算,目前我市gdp每增长1%,大约可增加7000个就业岗位。“十二五”期间,我市gdp年均增长预计为12%,要完成年均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的目标,需要每增加1个gdp能够创造8000个就业岗位。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劳动力需求扩大就业;强化劳动力市场服务水平,增加劳动力输出扩大就业;转变就业观念、扩大灵活就业形式,以减少结构性就业矛盾来扩大就业。加强职业能力培训从根源上增强劳动力就业能力来扩大就业。通过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完善失业调控、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各类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大公共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方式来实现稳定就业。

  

  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和提高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提高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服务业在扩大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发展新兴产业,带动经济快速增长,实现就业的快速增长。

  

  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农民联合创办经济实体,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瞄准京津地区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增加更多的劳务输出。

  

  持续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每年平均达到3亿元左右。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机制。把就业效应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主要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的首要因素。积极探索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相互促进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数据统计方法,定期发布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切实落实就业优先的战略方针。

  

  (二)加强就业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职能和工作的整合,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建立统一规范、服务高效的就业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提供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规范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发挥公共就业服务的示范、指导作用。

  

  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监测项目。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体系,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人力资源市场分析信息的发布制度,为劳动者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以及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提供支持。建立石家庄人力资源服务网,开辟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服务专栏。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信息采集制度,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领域,疏通就业渠道,创造更多、更大的就业空间。

  

  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机构人员职业素质,努力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全方位服务。充分发挥现代通讯工具和手段传递信息的作用,引导劳动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劳动力市场主体双方提供优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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