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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5-12
【实施时间】 2011-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创新财政支持机制,着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按照“四个一体化”目标,稳步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合理布局、错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一体化。支持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充分考虑岛内外的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发展后劲,合理界定区域功能定位,形成产业梯次推进和优势互补的格局。全面加快岛外新城规划建设,加快岛内城市功能项岛外分流,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促进新城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完善岛内城市规划,推进旧城保护性改建和片区提升改造,引导一般工业向岛外加速转移,重点推进会展片区、湖边水库片区、五缘湾片区的连片建设和发展,打造一流的本岛东部新城区。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政策和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从政策、资金上支持海西城市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交流,推动产业分工协作,优化区域资源配置。

  2、完善基础、拓展空间,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构筑安全、快速、便捷的一体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继续完善市政交通路网构架,构建大运力公交体系,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进出岛新通道建设,延伸城市快速干道,构建城市组团之间交通网络,打造市域内“半小时生活圈”。全面融入海西交通网络,完成龙厦、厦深高速铁路和厦成、厦安高速公路及厦漳跨海大桥建设,适时启动沿海货运铁路专线、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对台和对外区域通道,打造东南沿海铁路交通综合枢纽和全国重要公路主枢纽城市,形成闽西南“1小时交通圈”,不断拓展经济发展腹地,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

  3、健全机制、同步提升,推动城市建设一体化。按照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和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界定市区两级事权和财权,适时调整和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为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提供财政体制机制保障。创新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区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岛内外基础设施共建机制。加快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山地公园、绿化美化等市政设施建设机制,配套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打造一流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环境生活质量,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4、强化运作、灵活管理,推动投资管理一体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的市场化改革,完善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加大纯公益性项目的财政投入,调减财政对公用事业的福利性补贴,对城市资源性消费品实行差额累进定价收费办法,建立起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城市投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三、完善收入管征机制,促进收入稳定增长。

  在科学处理加强征管与涵养税源关系的基础上,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保持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1、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根据中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税制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的调节作用,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鼓励节能及建立节约型社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科技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化体制改革,以及有利于振兴装备制造业和其他产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严格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的源头管理,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财税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和服务的质量、效率。

  2、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要依法清理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继续加强收费基金政策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推进税费改革,理顺税费关系;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效益,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效管理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根据“实现各职能管理部门、各执收执罚单位联网,资源共享,非税收入的应收信息、实收信息实时采集,确保资金收缴实时监控,提高对账工作效率及准确性”的建设目标,以及非税收入的不同类型及管理要求,逐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拓宽缴款渠道,方便缴款人缴款。研究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法规,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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