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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5-12
【实施时间】 2011-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财政支出绩效不断提高。一是完善投资项目审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了以审核监督向“服务管理”的转变,大胆创新,不断进取,在国内率先实行招标预算控制价、合理低价中标,采用市场定价,开展绩效预算评价和土地开发成本核算。五年来,共完成预(控制价)决算审核1206.1亿元,净审减170.7亿元,节省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建设市场的规范和良性发展,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财政部委托的10个投资项目评审和37个专项核查项目,被财政部选入五个评审机构之列。二是推行支出绩效评价。2006年开始推行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考评为核心的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改革,五年来,共对263个项目实施了评价,涉及资金36.3亿元,其中事前绩效审核项目140个,涉及资金14.1亿元;事中绩效跟踪项目29个,涉及资金5.7亿元;事后绩效检查项目94个,涉及资金16.5亿元。用绩效考评成果来调整和修正预算,部分效益不高或不够成熟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部分预算金额不合理的项目予以调减预算,实现“投入为导向”向“绩效为导向”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行政成本控制。在全国率先实行定点办会、定点接待等制度,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和范围;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在全省率先规范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内工勤人员和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增长;严控车辆经费,核定公务车辆编制,统一配置标准,实行集中统一采购、统一保险和定点维修;2009年起因公出国(境)经费一律实行财政先行审查,并实现服务器集中托管和电子政务内外网统一接入,行政成本控制成效显著。

  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强化。一是率先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2006年以来,我市在行政事业执收执罚单位全面推行以“电子开票、全程监管、自动核销”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截止2010年底,全市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单位共1017家,1799个开票点。二是逐步推行财政票据网络化管理。2008年成功研发“厦门市非税收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收缴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了财政、交警、银联及各商业银行等多部门间的顺畅数据交易通道,形成了实时、无缝的业务对接,实现财政非税收入在线、动态监管。三是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2009年起将绝大部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费、货物港务费、路政赔偿费、超计划加价水费、价格调节基金等,所需支出相应纳入预算安排。2010年,进一步将保障性住房租金收支和政府住房基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政府采购改革不断规范。一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稳步扩大,2006至2010年,全市共完成采购项目预算147.6亿元,采购金额123亿元,节约采购资金24.6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6.7%。二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改革创新。2007年对协议供货进行改革,实行网上“二次竞价”,进一步提高协议供货的效率。实施特殊采购方式申请网上审批。2008年推行定点保险经纪服务。三是率先进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探索,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内采购数量和总金额较大且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具有较强需求共性的货物,变单位分散采购为集中政府采购,充分发挥了规模采购的效益,减少采购中间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

  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调拨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等得到有效规范。组织全市开展资产清查,建立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编制部门预算、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奠定基础。全面有序深入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建立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构建配置科学、使用高效、监管有力的资源(资产)管理模式。推动事业单位改制,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政策,稳妥推进事业绩效工资改革。

  财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出台全国首部针对会计人员的立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规范会计人员兼职行为,设立委托代理记账制度;成立会计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建立会计人员奖惩制度和信息平台,设定警示名单公示制度;广泛开展会计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逐步形成了政府监督指导、行业自律管理、社会监督约束与单位内部控制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行业管理体系。持续强化财政监督,“十一五”期间市级共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148项,涉及资金117.3亿元;积极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涵盖市、区两级20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三类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审计发现的问题逐年减少,依法理财观念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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