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继续完善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诸环节配套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收入的管理力度。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额标准及相关定额,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由单纯的静态管理提升为动态管理。对闲置的资产建立统一调配的制度,最大限度地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完善公共财政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理顺分配关系、支持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促进“平安厦门”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的成果。 1、持续加大三农投入。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出路。要持续加大支农资金投入,整合支农资金,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继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认真研究完善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小城镇综合试点改革,不断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加强对台农业产业合作,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推动农民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将资产和资源转变为资本投资创业,主动为生产企业、工业区、城镇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体系,使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性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并逐年提高。适时制定分类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学校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2012年全市统一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并逐步提高。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投入长效机制。继续开展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校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扩大入学比例,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试行学前教育一年免费;大力扶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支持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增强校企对接实效和深度,形成产学研用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继续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投入,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城乡教师交流、调配支教,缓解农村教师结构性矛盾,缩小城乡师资差距。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完善高中职学校学生国家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建立能够收支平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建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系;构建促进就业的财政扶持体系,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健全创业扶持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在全国率先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完善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城乡医疗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在内的社会福利政策,加快建立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残疾人和老龄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包括就学、培训、康复在内的残疾人扶持政策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文明程度。 4、支持公共卫生改革。以我市被确立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重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完善医院运行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力度。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标准化卫生所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包括老年人健康检查、适龄儿童补种疫苗、农村妇女补服叶酸等惠民项目,切实提高市民医疗保健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保证人口与计生经费投入,继续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