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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2.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引进国内知名高校优质的学科、专业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和科研,与台港澳及国际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厅、科技厅、省台办、省侨办、省政府外事办) 73.发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高校聚集优势,完善功能,建成国内一流的现代大学园区和教育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基地。支持福州、厦门和泉州等高等学校相对集中的设区市加强统筹规划,形成有区域特色的高校集群,全面融入区域创新体系。各设区市要以本科院校为龙头,带动高职院校,构建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相互链接的社会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科协) 74.建立重点建设高校和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支援新建高校和民办高校的长效机制。(教育厅、公务员局) (十八)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 75.加大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投入,加大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和学术创新团队的培育力度,积极争取设立国家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增强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和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科技问题的能力。(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科协) 76.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集团组建技术创新联盟,争取产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鼓励和支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完善以创新、质量为导向的高校科研和自主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建立高校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状况监测评价与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社科院、农科院、省科协) 77.加强应用研究,重视科研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评价制度,支持高校科技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发机构,共同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共同培养创新人才。发挥“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作用,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教育厅、科技厅、公务员局、经贸委、地税局、农业厅、信息化局、省科协) 78.支持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 79.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力度。围绕海西经济和社会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设立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开展前瞻性对策研究,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支持开展地方特色传统文化研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创新。(教育厅、省委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厅、省社科院、省社科联) 五、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十九)大力发展终身教育 80.充分调动政府、行业、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学习者个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动员所有可利用的资源,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终身教育的发展机制,形成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广电局) 81.将终身教育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目标与评估体系,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省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监察厅、教育厅、省委文明办) 82.部门、行业分类制定学习型组织创建标准和要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单位、社区、家庭等创建活动。(所有厅局、企事业单位) 83.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教育厅) 84.大力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85.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教育厅) 86.积极发展社会培训。鼓励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全民读书、职工书屋、农家书屋等学习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团省委) (二十)构建终身学习平台 87.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网络化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加强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充分发挥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福建干部学习在线、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等教育平台作用,为公民提供丰富、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资源和条件。(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化局、广电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省农办、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