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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10年9月,在北京举办了第二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中国和非洲近四十个国家的两百多位代表出席,论坛的主题是“把握机遇,加强法律合作,推动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全面发展”。论坛并通过了《北京宣言》。 2010年11月,在重庆举办了第五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论坛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强调了自由贸易区建成后的法律实务合作,就加强法学法律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区域共同发展达成广泛共识。 2010年12月,在秘鲁利马举办了第四届“中国-拉美法律合作论坛”,中国、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等国的与两百多名政府官员、法学家、律师和公司法务人员围绕“迈向构筑商业战略伙伴关系”这一主题,在涉及民商法、公司法、环境法、民商事诉讼、仲裁和调解、中拉自由贸易区、中拉关系和务实合作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五)积极参与有关国际法律机构工作 中国籍委员、法官继续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国际法院等国际法律机构的活动,中国政府继续就有关问题积极发表看法和观点,推进有关国际立法司法工作。 2010年5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第62届会议在日内瓦开幕。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国际法委员会资深委员薛捍勤大使当选本届会议主席,成为委员会历史上第一位女性主席。6月,薛捍勤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同时也成为这一权威国际司法机构中的首位中国籍女法官。 --在国际刑事法院问题上,2010年10月,中国代表在联大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的报告”议题发言表示,中方一贯重视国际刑事司法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建立一个独立、公正、有效且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以作为对国家法律体系的补充,惩治最严重的国际罪行,促进世界和平,实现司法正义。同时,法院成功运作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相关国际组织的配合,法院的行动必须在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石的现代国际法体系内进行。6月,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举行的罗马规约第一次审查会议通过了关于侵略罪条款的修正案。中方作为观察员,以积极、负责任的态度参与了侵略罪条款的谈判。 --在国际法委员会问题上,10月,中国代表在联大六委关于“国际法委员会第六十二届会议工作报告”议题下发言表示,中国政府重视国际法委员会,珍视委员会在编纂和逐渐发展国际法方面的贡献,并具体就驱逐外国人、武装冲突对条约的影响、发生灾害时的人员保护三个专题发表了评论。 (六)积极利用国际机制解决贸易争端 2010年2月,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针对欧盟对华鞋类反倾销措施进行投诉,要求与欧盟磋商。在磋商请求中,中国认为欧盟的反倾销措施违反《反倾销协定》、1994年关贸总协定和《中国加入议定书》的相关条款。9月,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专家组对中国投诉美国的禽类进口措施案做出裁决,美国败诉并正式表示不上诉;10月,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专家组对中国投诉美国的对华某些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案做出裁决;12月,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专家组分别就中国投诉欧盟对华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和中国投诉美国的轮胎特保措施案做出裁决。 结束语 2010年是中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经过不懈努力,中国的法治建设成绩卓著,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国法治建设的任务仍然繁重艰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要求将更加迫切,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工作将更加深入持久。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再接再厉,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努力在中华大地上谱写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