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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加快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建设先进、高效、实用、安全的福建教育专网,2012年前建成并覆盖至县级教育单位,2014年延伸覆盖全省。加快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完成全省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信息化设施的标准化配置。推进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构建全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系统,建立全省学校、教师和学生信息数据库,建设教育电子政务和校务系统,加快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形成科学规范的信息化教育管理体系,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整合、新建、引进一批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建立数字图书馆,建设各级各类教育和全民学习资源库。建设职业教育网上教学、实训平台,推进模拟仿真实训软件等教学资源开发应用,建设高等学校主要课程数字化网络平台。完善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服务体系,实现多媒体教学“班班通”,使农村师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网络教研活动。推广远程教育有效教学模式和典型经验。建立教师培训课程资源中心和专家库,大力开展教师远程培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新模式。 四、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贯彻实施《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本规划,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统筹区域发展和教育发展、产业发展政策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教育体系建设、城乡建设和城乡教育发展。要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两项督导”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育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切实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情况。充分发挥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 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以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需要政府支持的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逐步将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性普惠性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作为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的核心指标,重点扶持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根据经济发展、群众意愿和教育自身发展,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总供给水平。探索多样化提供形式,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完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体制。 全面实施重大项目。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社区教育行动计划、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扩大教育开放行动计划等10个重大项目,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2012年底取得初步成效,推动我省教育基础能力迈上新的台阶。 积极推进改革试点。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要求,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试点等10个改革试点,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到2012年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上取得实破,形成上下结合、全面联动的教育改革局面,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加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建立改革试点指导、监测、评估、交流机制,及时推广改革试点取得的重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