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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普通高中教育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比例,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完善学习困难生和经济困难生帮扶制度,提高高中阶段在校生巩固率和毕业率。调整普通高中布局,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新建布点,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向城市、县城集中办学。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探索以优质高中为主体的教育集团办学形式,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到2015年,全省优质高中比例达到75%,其中示范性高中达到30所左右,在优质高中就读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85%左右。 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推进多样化选修课程建设,提高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实施效益。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力。建立和完善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关注学生差异和优势潜能,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发展。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增加反馈、指导和服务功能。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综合素质评价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有机结合,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升学、就业、生活和行为等多方面指导。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坚持优质发展和多样发展相结合,促进办学形式多样化,探索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帮扶制度。引导民办普通高中走特色发展道路,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馆、博物馆等教育资源,建立创新人才培养与实践基地。鼓励普通高中通过富有特色的课程建设、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及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形成各自办学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开设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共享教育资源,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到2015年,建成100个左右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项目。 四、职业教育 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衔接,逐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的制度,积极组织动员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企业员工、农民工和现役、复转军人等接受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参与企业职工培训、再就业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组织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海洋产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建设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建立30个应用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15个高职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实现高职院校年培训规模与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到2015年,形成中职与高职贯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和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加强行业和区域职教集团建设,实行任务驱动、项目带动的工作机制,促进职教集团的有效运作和功能发挥。支持有关部门、行业和社会组织办好职业院校,鼓励大型企业(集团)举办培训机构,承担专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乡镇、军营、社区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组织泉州市和晋江市开展区域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17个县(市、区)开展职业教育专项改革试点及70所中职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专业改革和课程改革试点,8所中职学校与6所高职院校开展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支持和指导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教园区建设。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强化城乡、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对不达标学校限期整改或合并、迁建,到2015年力争全部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12年50%县级职教中心实现标准化,到2015年75%实现标准化。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到2012年各设区市基本建成20个区域公共实训基地,省直有关部门建设好10个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改革创新重点专业,到2012年,建设2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到2012年完成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发30个以上仿真实训软件;到2015年,完成主干专业仿真实训软件省级资源库建设,基本实现教学与管理信息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