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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企字[2011]183号
【颁布时间】 2011-08-30
【实施时间】 2011-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3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会议文件的通知

[接上页]
(一)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望越来越大;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等出现的问题,使工商行政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双重职责。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以监管效能的提高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手段,有利于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思想观念上实现由重行政监管向更加重视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在监管方式上实现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善于运用信用激励、信用约束方式转变,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重任。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化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完善预警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诚信建设,降低矛盾发生率,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中之重。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关系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构建以企业法人库为基础的“国家经济户籍库”,推进政府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最大限度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夯实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基础的必然选择。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数字工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涵盖了网络建设、软件开发、数据库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等诸多方面,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作为“一把手”工程,从战略的高度充分重视和认真抓好,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三、明确“十二五”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努力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建设法治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和效能工商的要求,准确把握“五个四”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五个更加”的工作要求,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不同业务系统间企业监管信息的内联应用,大力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加强政府部门间企业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建成“国家经济户籍库”;加强内联应用,基本形成全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推进外联应用,基本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对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统筹,整体规划;坚持科学分类,重点监管;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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