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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商合函[2011]767号
【颁布时间】 2011-08-30
【实施时间】 2011-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3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4页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关于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品指引(2011版)》的通知

[接上页]
加拿大主要进口商品:原油、机动车及零部件、药品、大型飞机、手提自动数据处理器、飞机及直升机零部件、电视机和电话机、纺织品服装、玩具及旅游用品等。

  中国向加拿大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服装及衣着附件、便携式电脑、钢材、家具、鞋类、塑料、橡胶制品等。

  中国从加拿大进口主要商品:化工产品、矿产品、贱金属、化肥、纸浆和机电产品等。

  六、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石油国际公司加拿大公司、中石化国际开发加拿大中加石油公司、中海油加拿大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驻多伦多办事处、中国银行(加拿大)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温哥华办事处、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多办事处、华为科技(加拿大)公司、中兴通讯(加拿大)公司、首钢国际(加拿大)投资有限公司、武钢加拿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有色加拿大水獭溪锑矿有限公司。

  

  
墨西哥

  


  一、墨西哥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制造业

  进一步调整原有产业结构,使现有制造业结构更符合外向型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2.服务业

  优先发展旅游业,使墨西哥成为世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大力促进金融服务、通讯、信息、物流等行业的发展。

  3.农业

  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土地利用率,减少农业人口流失和贫困人口数量,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向国际市场出口高附加值的农产品。

  二、墨西哥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航空航天。

  2.农产品加工。

  3.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4.生命科学。

  5.可再生能源、新能源。

  6.文化娱乐产业。

  7.时尚设计产业(包括纺织、服装、皮革、鞋类、珠宝首饰及家居装饰等)。

  8.旅游住宿业。

  9.信息技术和软件产业。

  10.基础设施建设。

  三、墨西哥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墨西哥联邦政府没有明显的重点地区发展支持政策。就地区分布总体而言,北部各种工业均较为发达,其中加工贸易尤为突出;中部侧重软件、信息技术和部分工业;南部重点发展纺织等轻工业和旅游业。

  四、墨西哥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墨西哥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可从事墨西哥境内绝大多数行业,甚至让外资可100%参与经营。国外投资者也可任意添购固定资产、扩充或迁移公司/厂房、同时投资其他新的产业或新生产线等,但某些保留及特殊行业不在此限。

  1.墨西哥国家控制的产业

  石油和其他碳氢化合物;基础石化工业;电力;核能发电;放射性矿物;电报、电报;无线电报;邮政服务;货币发行;铸币;港口;机场;直升机机场管制和监督。

  2.仅允许墨西哥公民和不含外国投资者的墨西哥企业经营的产业:

  国内陆上客运、旅游运输和货运(船务服务及快递不在此限);汽油;液化石油气零售;广播电视业(有线电视除外);开发性银行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3.特殊法令规定限制外资股份的产业:

  (1)最高可参与10%股份:生产合作社;

  (2)最高可参与25%股份:国内航空运输、驻机场出租车公司、特种航空运输;

  (3)最高可参与49%股份:保险公司;债券交易公司;外币兑换公司;一般性仓库;《证券市场法》第12条所列公司;退休金经营公司;一般炸药、枪炮、弹药、氨及烟火贸易制造商(但工业用炸药及化合物的买卖不在此限);国内报纸印刷及发行;农业、畜牧业及林业的t类股;淡水、沿海及特定区渔业(不包括水产养殖业);港口管理公司,具有合法内陆航行权船只的特定停靠港港口管理公司;具有内海与沿海航线的船务公司(不包括观光邮轮、捕捞船只及其它在工程、保护和港口服务的装卸船只设备);船只、飞机与铁路设施用燃料及润滑油供应;《联邦电信法》第11、12条所许可的公司。

  4.外资参与下列行业超过49%的股份,须经外交部外资委员会审议核准:

  内陆航行船只、拖船、渡船停靠港和下锚地的港口服务公司;外海船只作业的船务公司;公共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私立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高等教育和综合学校;法律服务公司;信用咨询公司;资信鉴定机构;保险代理;移动电话公司;石油及其产品的运输管线建设;石油及天然气井钻探;铁路建设、运营及开发,公共铁路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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