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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 (二)自由裁量权基准: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 (1)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30%以上50%以下的; (2)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50%至85%的; (3)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50%以上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 (1)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面积的; (2)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30%的; (3)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50%的; (4)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50%以下的。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一)原文规定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自由裁量权基准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按下列标准处罚: 1、未经审核批准,非法占用不含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且没有造成林地功能改变并能在规定时间内能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林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林地功能,认错态度较好的,登记违法行为并给予告诫,不予罚款处罚。 2、擅自将其他林地改为非林地,面积不足3亩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面积3亩以上不足7亩的,处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7亩以上不足10亩的,处每平米20元的罚款。 3、擅自将其他公益林改为非林地,面积不足1.5亩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面积1.5亩以上不足3.5亩的,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面积3.5亩以上不足5亩的,处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 4、擅自将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改为非林地的,面积不足1.5亩的,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面积1.5亩以上不足3.5亩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面积3.5亩以上不足5亩的,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一)原文规定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二)自由裁量权基准 1、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不足5 m3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10%的罚款。 2、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5 m3以上不足10 m3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20%的罚款 3、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10 m3以上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的罚款。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一)原文规定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二)自由裁量权基准 1、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不足5 m3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10%至20%的罚款。 2、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5 m3以上不足10 m3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20%至35%的罚款。 3、非法运输的木材材积10 m3以上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5%至50%的罚款。 十三、《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一)原文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由裁量权基准 1、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经检查人员示意停车能够接受检查的,处200-4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