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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③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活动现场等还应确立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具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并经常性向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标准。 ①学校要落实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年度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观1次消防科普教育场馆。 ②各类学校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119消防日”等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③小学、初级中学每学年应布置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4小时。 ④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应经常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每月不少于1次;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 ⑤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 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将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6)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标准。 ①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乘务员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具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能力。 ②公共交通工具的电子显示屏、车(机、船)载视频和广播系统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应在适当、醒目位置张贴相应的消防安全常识和疏散逃生方法。 (7)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标准。 ①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在单位内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③幼儿园应利用儿歌、游戏、绘画、参观消防站等形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养老院服务人员提醒老人安全用火用电。 ④医院、养老院、福利院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每个楼层显著位置和宿舍、病房门后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幼儿园设置“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8)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标准。 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1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消防宣传阵地,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应经常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农牧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标准。 (1)乡(镇)人民政府、村(社)民委员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农牧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指导农牧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2)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建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教育农牧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引导农牧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教育农牧民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3)农忙时节、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乡镇、村应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