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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闽质监办[2011]61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3.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评体系。加紧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干部能力培养、考核评价、选人用人、管理监督、工作激励等机制,努力形成机制配套、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效果明显的科学、合理、严谨、实用的干部考评选拔任用体系。完善优秀后备干部人才库,做好主要领导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确保每个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岗位都有2-3名优秀后备干部人选。加快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对德才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任职经历较为丰富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对任职经历单一的,要有计划、分步骤地采取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办法,进行重点培养。加大干部竞争上岗的覆盖面,到2015年底,科、处以上领导干部要拿出1/3的岗位用于竞争上岗。坚持以科研项目、技术攻关为牵引,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用,推进专业技术干部职务聘用能上能下制度,着力培养遴选50名左右本系统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每个专业2-3名)。

  4.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和机构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核定方案,指导各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地搞好岗位竞聘工作,严格按编制聘任各类人员。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组织修订《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考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逐步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形成逢进必考、按需设岗、全员竞聘、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用人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测评体系,积极推行绩效工资改革,坚持按岗定酬和按绩奖酬相结合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和试行对学科带头人、特殊贡献者等实行特殊津贴办法。

  (十四)深入开展闽台合作

  1.推进机构交流互访。进一步健全与台湾同行的定期沟通机制,采取座谈会、实地考察、专家互访、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在推动实质性合作、实现闽台产业对接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加大双方互访交流考察学习力度,每年举办闽台标准、能源计量、认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等方面的合作研讨论坛活动不少于3场,“十二五”期间双方互派访问学者不少于10名;实现交流合作制度化、常态化,我省与台湾同行的交流合作继续保持全国质监系统前列。

  2.推进业务合作互动。进一步加强台湾标准的研究工作,将“台湾标准数据库”建成独具特色、服务全国的标准信息平台,推进两岸标准信息(资讯)交换工作,在台湾标准研究方面形成国内领先优势,推动闽台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在光电子等重点领域取得重要成果。认真落实福建省计量测试学会与台湾计量工程学会签署的《计量交流与合作意向书》,广泛开展计量技术服务、仪器制造、检定校准等学术交流和业务合作,促进闽台计量优势互补。加强闽台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交流合作,探索闽台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资质和作业人员资质互认机制,形成若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闽台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成果。加大闽台产品质量检验、纤维质量检验业务的合作,推动签订检验业务合作协议,为在闽台资企业和台湾本土企业送检的产品提供一站式服务。

  3.推进检测认证结果互认。强化技术机构与台湾同行在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科研项目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在推动闽台实验室检测结果互认、计量校准互认和互派检测技术访问学者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争取闽台实验室检测结果互认取得突破。以闽台大宗贸易产业为重点,推进质量、安全、环保、食品等方面的认证合作与结果互认,为闽台产品的顺畅流通建立“绿色通道”。

  (十五)有效提升党建和文明建设水平

  1.加强党建工作。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导作用,带领和发动群众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座谈讨论、专家辅导、撰写心得、开辟网上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采取以训促学、以考促学、以用促学、以奖促学多种方式,全面落实《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化“三级联创”,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系统带动。进一步完善定期调研、分类指导、研讨交流、挂钩帮扶、结对共建等制度,提高带动工作实效,形成上下互动的良好格局。根据垂管特点落实完善“一岗双责”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建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加强制度建设,使每个党员都处于党支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下。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每两年举办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力争全系统50%以上的单位获得党建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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