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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闽质监办[2011]61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3.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体系。省、市质监部门都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机构,配备特种设备应急指挥车,充实专家队伍、联动单位及装备信息库,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研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和风险预警等措施。

  4.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有机结合的机制。全面推进锅炉、换热器、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加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宣传力度,推进高耗能锅炉能效测试、技术改造等工作,加强高耗能锅炉节能管理、操作人员的培训,强化高耗能锅炉油质、水质检验的监管,继续推动达标锅炉房活动,提高节能工作实效。到2015年,初步建成我省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耗信息库。

  经过努力,到2015年,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0.38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36人以下, 低于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指标,遏制特种设备安全重特大事故;保持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先进或达标单位。

  (八)扎实推进质监法制建设

  1.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立法和普法工作。加快质监立法进度,逐步推进《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做好“六五”普法,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跟踪反馈等制度。健全行政工作规则及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的日常监督,及时修改、废止或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完善《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职权目录和流程图》,促进机关内部按章办事,提高行政效能。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以及其他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奖励机制,建立依法行政和打假责任制的考评体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对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和指导,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施检。

  4.创新许可工作机制。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实行行政许可的全公开,确保程序和过程的可监督、可追溯。推广“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模式,各单位都要建立统一受理窗口,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5.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卷统一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和审查规范、文书制作规范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合法。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争取全系统通过司法考试人员达到20名以上,法制工作综合业绩名列全国质监系统前八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分析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以及“开门审案”、“全程说理执法”工作,五年内对所有县级局巡查一遍,确保优秀案卷率达90%以上;100%县级局开展“开门审案”工作,50%县级局开展“全程说理执法”工作。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质量;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在法定范围内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力争行政诉讼无败诉。

  (九)持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1.提升“金质亮剑”执法打假品牌。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执法打假,每年都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农资、建材、食品、家电、特种设备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的专项打假。

  2.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督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形成行政监督、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打假治劣长效机制;探索打假责任制新模式,实行打假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挂牌整治机制,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假冒伪劣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涉刑案件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完善省、市、县案件办理运行协调机制,构建配合密切、监督有效、执行有力的稽查执法体系;完善典型案件和违法企业曝光机制,加大执法打假的威慑力;完善举报人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企业和群众参与打假治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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