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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五”期间,福建质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己任,以“科学发展、跨越推进”为主题,以“促进转变、科学监管”为主线,强化两大建设,即创新能力建设、基层能力建设;确保三大安全,即产品(加上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队伍安全;提升四大水平,即依法行政水平、科学技术水平、信息化水平和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为促进福建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后五年,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全面履行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综合运用市场准入、质量管理、行政执法等多种手段,勇于负责,严于把关,规范行政许可,严格依法行政,构建“法治质监”。要把服务理念贯穿到监管的每一个环节,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细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福建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 (二)坚持安全和民生优先。牢记“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使命,把强化和提升产品质量作为质监把关的历史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加工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质监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服务惠民措施,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质监”。 (三)坚持速度与效益统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质监工作,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质监事业发展,注重发展速度与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使标准、计量、认证、科技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更加明显,质监事业科学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四)坚持改革和创新先行。把改革创新贯穿质监事业发展的始终, 不断推进质监工作观念、体制、机制、技术和文化创新,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内部管理机制,破解制约质监事业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难题,增强质监事业发展活力。立足福建对台优势,大胆探索,科学实践,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开创闽台质监交流合作新局面,为推动两岸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和质监事业繁荣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十二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基础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行业形象明显提升,质监事业跨越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明显增强。 (一)质量管理。“质量强省”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区、县)达100%;争取95%以上的国家、省级工业园区和50%以上的市县级工业园区开展“质量兴园”活动;推动所有设区市设立政府(市长)质量奖;力争到2015年我省拥有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福建名牌产品规模不断提升,名牌产品销售额比重大幅提高; 省、市、县质监部门每年向当地政府提交年度综合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和若干份专题产品质量分析报告; 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制定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工作省地方标准,完善质量安全信用奖惩制度。 (二)标准化。“海峡西岸标准化综合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新增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个以上,基本覆盖我省各行业;高标准建设20个工业标准化示范园区,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50个以上;力争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500项;争取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项目15个、“福建省标准贡献奖”项目130个;新获批2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建立10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园区,到2015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年使用数超过1500万枚。 (三)计量。计量基础不断夯实,企业获得国家级测量管理体系证书数量保持全国前5位;全省实现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有效运用;力争重点管理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100%建档,平均受检率达95%以上。力争在我省的生产企业中,列入国家重点目录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抽平均合格率保持全国前5位;制造计量器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50项以上,其中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以上,达到国内先进的计量标准10项以上;制定填补国内空白的计量技术规范10项以上,新增国家实验室认可校准项目500项以上;力争新增2个国家计量中心和1个省重点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