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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闽质监办[2011]61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十二)信息化。建成泛在化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质监专网全系统100%覆盖,建设省局带宽1000mbps以上,各设区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带宽50mbps以上,各县(市、区)局及市、县技术机构带宽10mbps以上;主要业务实现100%数据化、流程化管理,基础数据库100%共享,建设综合分析决策支持系统;探索建立基于rfid自动识别技术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重点产品(或原料)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全过程监控和质量状况追溯;网站建设与管理继续位居省直部门和全国质监系统前列;争取信息化综合应用水平进入全国质监系统先进行列。

  (十三)人才队伍。打造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到2015年底,各设区市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局局长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50岁以下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都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全系统有博士100名以上、硕士710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600名左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达到50名以上,拥有一批在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纤检等专业技术领域有独特建树的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考评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形成逢进必考、按需设岗、全员竞聘、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用人机制。

  (十四)闽台合作。在推动实质性合作、实现闽台产业对接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实现闽台交流合作制度化、常态化,全省质监部门与台湾同行的交流合作继续保持全国质监系统前列;将“台湾标准数据库”建成独具特色、服务全国的标准信息平台;在推动闽台实验室检测结果互认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十五)党建和文明建设。到2015年,力争全系统50%以上的单位获得党建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对新提任干部的谈话率达到100%,发生问题干部的处理率达到100%;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率达到100%,政风行风问卷调查和效能公众评议满意率逐年提升,各级质监部门的绩效评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保持在同级部门的较前位置;力争全系统70%以上的单位获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90%以上的单位获评县级以上文明单位,争取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和实现全国文明单位零的突破。力争获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5个,省级三八红旗集体6个。

  四、“十二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1.积极推进质量强省工作。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意见”,探索建立“质量兴市”、“质量兴园”评价考核体系,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市、县(区)达100%。积极争取将质量发展相关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扎实推进质量“四兴”活动,加快形成“政府综合协调、部门密切配合、企业主体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落实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动所有设区市设立政府(市长)质量奖;按照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总结、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引导更多的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带动全省产品质量和经济运行水平不断提高。

  2.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积极探索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评价机制,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企业,力争到2015年我省拥有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的企业规模不断提升,名牌产品销售额比重大幅提高,闽货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强化名牌企业的跟踪服务,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营造培育名牌、争创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不断健全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指标统计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省、市、县质监部门每年向当地政府提交年度综合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和专题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以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涉及民生产业为重点,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适时发布全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各级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4.持续深化“质量兴园”活动。在规范与提升中,争取95%以上的国家、省级工业园区和50%以上的市县级工业园区开展“质量兴园”活动。树立全程服务理念,为园区企业全方位提供品牌、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加工食品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各级质监部门及技术机构要确定一批园区内的重点企业作为定点联系点,制定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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