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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增强计量惠民实效。继续开展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和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血压计等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创造条件适时扩大这些计量器具的免检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部分计量器具的减半收费工作;进一步拓展计量服务领域,深入开展计量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免费为群众进行计量咨询和检测;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超市、医院、眼镜店、瓶装液化气充装站等领域开展诚信计量活动,建立诚信计量红、黑榜制度,创建一批计量诚信示范单位,完善经营者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计量诚信建设工作机制。 4.强化计量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动态监督管理,力争重点管理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100%建档,平均受检率达95%以上。强化对医用计量器具、民用“三表”、交通安全计量器具、重点污染源连续监测设备的监管,提高受检率和合格率;针对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计量专项整治;加强商品量和商品过度包装的计量监督管理,力争在我省生产的列入国家重点目录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抽平均合格率保持全国前5位,省以上抽检的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其中大米、食用油、肉制品达98%以上。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促进检验质量的提升;加大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 5.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加强计量基础和计量检测平台建设,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50项以上,其中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以上,达到国内先进的计量标准10项以上,建成大流量、大力值等一批高精度、高水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成省计量院科研基地(闽侯)、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国家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阴)及省能源计量重点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新增2个国家计量中心和1个省重点实验室;加强市、县计量技术机构的能力建设,为各设区市配备1台加油机执法专用监督车等装备。鼓励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通过国家实验认可,其中设区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全部通过国家实验认可;新增国家级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工作组成员)10人以上,制定填补国内空白的计量技术规范10项以上,新增国家实验室认可校准项目500项以上;加强社会和企业急需的在线检测、快速检测和计量校准方法研究,在标准物质研制、大流量、电子汽车衡检定等方面取得突破;完善检测手段,积极拓展校准服务领域,由常规检定向工程测量延伸,重点开展电子、机械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支柱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计量校准服务,满足工业生产、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加强计量校准市场和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管,规范计量校准行为;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分级评定,规范实验室管理,强化量值比对、检定人员的检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积极开展注册计量工程师考试认定工作,全面提升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着力推进认证认可工作 1.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市场准入作用,督促全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生产企业全部申请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切实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推进自愿性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根据我省产业特点,加快节能、节水、节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的步伐,加大绿色、环保产品认证力度,积极推动石化、冶金、煤炭、印染、医药、造纸等行业开展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工作。在重点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行业,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并使认证总数逐年递增,其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总数年均增长15%以上。 3.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建立覆盖全省的实验室资质监管平台,实现全省实验室资格、能力和诚信度的三公开,确保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100%依法获得资质认定;组织“飞行稽查”,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许可后的监管;鼓励和支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内能力验证工作,全省实施能力验证实验室的覆盖率达80%以上;省局直属检测机构均与国际知名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与比对,并力争实现检测结果的互认;设区市检测机构在国际互认上也要取得突破,与国际机构检测结果的互认证书每年递增10%以上。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分级分类管理,提升评审员队伍素质,提高评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