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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统筹城乡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破除影响毕业生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渠道,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援助力度。推进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借助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建设,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搭建劳务信息对接平台,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和推介,建设一批特色劳务基地,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形成及时、有效、持续的就业帮扶机制,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消除就业歧视,引导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营造公平就业的社会环境。 4.构建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稳定就业岗位。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形成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分析就业需求状况,评估就业政策影响,实现全省各类劳动者就业信息共享。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加强危机情况下失业风险的预防。鼓励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缩短失业周期。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提高就业质量。 5.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紧密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以培养高素质产业技能人才为重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完善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和农民工培训资金省级统筹。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完善岗位培训、考核培训、网络培训等培训形式,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参加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6.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整合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加快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制度,改革完善运行机制、监管体系,打破人力资源市场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和地区分割。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设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对劳动者的免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政策。加强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及时采集和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充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壮大经营性服务,快速发展高端业务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规范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形成集聚发展效应,发挥培育、孵化、展示、交易的平台功能作用,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