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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稽[2011]498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6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参加人: 

  

  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依据、办案程序及处罚意见):

  

  讨论记录:

  

  讨论决定:

  

  主持人签字: 参加人员签字:

  

  记录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罚〔  〕号

  


  被处罚单位(人): 

  

  地 址(住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年龄  职务: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违法事实:

  

  

  有关证据: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目:

  

  处罚决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  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书次日起15日内向  法院起诉)。

  

  
(公章)

  年月日

  


  注:本文书应为制作式,一式三份,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人),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没收物品凭证

  (  )  没物〔  〕 号

  


  案 由: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执行机关: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罚〔  〕号]的决定,对你(单位)的涉案物品执行没收。

  

  附件:没收物品清单

  

  
(公章)

  年月日

  


  注:本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  )  没处审〔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建议对单位(或个人)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罚〔  〕号]没收的物品做销毁 移交 上交 拍卖等处理。

  

  

物 品 名 称

没收时间

没收数量

折合金额

拟处理方式

     
     
     
     
     
     
     
     
     
     
     


  

  承办人:

  年月日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

  (  )  没处〔  〕 号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罚〔  〕 号]

  

  当事人: 地 址: 电话:

  

  执行处置单位:  地 址: 电话:

  

  没收物品处理情况明细表

  

  

物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处理方式

地点

经办人

备注

        
        
        
        
        
        
        
        
        
        


  

  特邀参加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此文书共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听证告知书

  ( )听告〔  〕  号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依据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进行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你 (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告之我局。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机关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公章)

  年 月日

  


  本告知书已于______ 年___ 月___ 日___ 时___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___________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听证通知书

  ()听通〔  〕号

  


  

   

  

  根据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本局决定于______ 年  分,在 举行听证。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不按时出席听证,且事先未说明理由,又无特殊原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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