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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稽[2011]498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6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委托代理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局提交听证代理委托书。

  

  本案听证主持人记 录 员: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如申请主持人、记录员回避,

  

  可在听证举行前向本局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本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公章) 年月日

  

  本通知书已于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__________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听证笔录

  


  第页共页

  

  案 由: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地 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___ 职务:___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案件承办人: 部 门: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案件承办人: 部 门: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听证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

  

  听证时间: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时 ___ 分至 时 ___分

  

  听证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

  

  注:听证笔录经当事人审核无误后逐页签字,修改处签字或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案件承办人和听证主持人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听证意见书

  


  案 由: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听证时间:        分至   

  

  听证主持人:  听证方式:

  

  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承办人主要意见:

  

  当事人主要理由:

  

  听证意见:

  

  

  听证主持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  当行罚〔  〕 号

  


  被处罚单位(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职务: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主要违法事实: 

  

   

  

  上述事实已经违反了 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据 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  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 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书次日起15日内向  法院起诉)。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送达回执

  


  受送达单位(人): 

  

  送达文件名称及文件编号:

  

  

  

  送达方式:  送达地点:

  

  送达人: 送达日期: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收件人: 收件日期: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

  ()延罚审〔  〕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处罚决定书号:(  ) 行罚〔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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