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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12]14号
【颁布时间】 2012-02-14
【实施时间】 2012-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1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沿海地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生态屏障建设。

  

  依托岸线、水系、山脉等自然空间,打造集防风、防浪、游憩、观赏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沿海绿色生态廊道。加强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大力实施“绿廊花海”工程。487公里海岸建设滨海绿廊;沿洋河、石河、滦河、陡河、南排水河、宣惠河建设6条生态绿廊。沿海滨大道、滨海公路、沿海高速公路、高铁、城际轻轨建设生态绿道,重点沿海滨大道建设景观廊道,突出慢行、休闲、旅游功能。

  

  北戴河新区、唐山湾生态城、黄骅新城,沿海11县(市、区)9区全部进行绿化美化,实施花海工程,大幅提升绿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沿海地区生态环境。城镇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要达到10平方米以上。曹妃甸新区、北戴河新区、渤海新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11县(市、区)分别建设不少于1个3000亩的城郊森林公园。

  

  到2015年,沿海地区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52292公顷(784万亩),区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30%以上。其中,海岸基干林带137418公顷,通道绿化122072公顷,森林公园22934公顷,园区绿化60503公顷,绿化城镇87个、村屯1954个,面积179993公顷,湿地公园15246公顷,自然保护区35000公顷。

  

  (三)生态环境治理。

  

  实施水、大气和固体废物污染减排工程,开展有毒、有害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沿海11县(市、区)9区和重点镇都应建设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立“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优化城市用能结构,积极发展集中供热,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排放标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采用世界先进的环保工艺和装备,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降低固体废物排放总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到2020年,沿海区域主要江河湖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控率达到90%以上,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控率达到100%以上,100%的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90%的主要江河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城镇过境河段水质明显好转,河流最小生态环境用水保证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地下水超采区减少开采量30亿立方米。区域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80%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第八篇 对外开放规划

  


  发挥沿海优势,拓展开放深度和广度,建立起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大开放的新格局。

  

  一、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立足全球谋划产业发展。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转移,发展跨国公司的配套企业和生产链条的重要环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我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先进生产要素投资沿海地区,重点吸引国际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向我省沿海地区转移。面向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大型外企、央企、民企战略投资者,引导其在沿海地区设立生产企业和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创新投资促进方式,积极利用跨国并购方式承接发达国家高端产业转移,推进利用外资多元化发展。

  

  (二)扩大对外投资与合作。完善“走出去”政策和服务体系,支持钢材、水泥、玻璃、陶瓷、食品加工等优势行业和企业到境内外投资办厂,有效转移省内富余产能,带动货物、技术和服务贸易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资本运作,收购境外实体企业、知名品牌、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发展成为集境内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跨国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在海外开展矿产和能源资源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资源供应基地和生产基地。支持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通过项目贷款贴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

  

  (三)积极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培育发展一批出口基地,力争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省级出口基地升级为国家级出口基地。支持发展一批出口优势企业,对出口基地和重点企业,优先下放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出口许可证管理权限,优先赋予重要商品进出口配额和经营资质,优先使用国家和省级贸易促进资金,优先安排重点展会展位,优先支持开展网上国际贸易。深度开拓重点目标市场,巩固欧美、日韩、港台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俄罗斯、中东、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鼓励企业面向全球建立营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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