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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6.工业福音团契有限公司 27.循道理中心 28.利民会 (由2001年第214号法律公告修订) 29.基督教励行会 30.城大顾问有限公司 31.香岛专科学校 32.(由2003年第271号法律公告废除) 33.(由2001年第99号法律公告废除) 34.(由2001年第214号法律公告废除) 35.香港童军总会童军知友社 36.圣公会圣匠堂社区中心 (由2003年第271号法律公告代替) 37.圣雅各福群会 38.葵涌医院─医院管理局 39.伊利沙伯医院─医院管理局 40.香港复康力量 (由2001年第214号法律公告修订) 41.香港聋人福利促进会 42.(由2001年第99号法律公告废除) 43.香港旅游专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44.(由2001年第99号法律公告废除) 45.葵涌居民协会 46.玛嘉烈医院47.(由2001年第99号法律公告废除) 48.医疗管理学会 49.香港红十字会 50.香港妇女中心协会 51.港九劳工社团联会 52.街坊工友服务处 53.香港基督教青年会 54.香港管理专业协会 55.香港工业总会 56.圣公会教区福利协会 57.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 58.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 59.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60.(由2001年第99号法律公告废除) 61.基督教香港信义会 62.香港小童群益会 (由2000年第260号法律公告增补) 63.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 (由2001年第214号法律公告增补) 64.香港老年学会 (由2001年第214号法律公告增补) 65.香港职业发展服务处有限公司 (由2003年第67号法律公告增补) 66.新界社团联会再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由2003年第67号法律公告增补) 67.香港护理学院 (由2003年第86号法律公告增补) 68.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 (由2004年第17号法律公告增补) (由1999年第269号法律公告代替) 第423章 附表3为配合第14(2)条的施行而指明的征款数额 [第14及31条] 为配合第14(2)条的施行而指明的征款数额 $400 (1992年制定) 第423章 附表4为配合第21(4)条的施行而指明的再培训津贴的限额 [第21及31条] 为配合第21(4)条的施行而指明的再培训津贴的限额 $4000 (1992年制定。由1993年第139号法律公告修订;由1994年第236号法律公告修订;由1995年第312号法律公告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