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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编号】 824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第119章 储蓄互助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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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9章  第18条开除社员
  
  (1)储蓄互助社的任何社员如违反本条例任何条文或作出任何损害储蓄互助社利益的作为,则可在周年会议或为此目的而召开的特别会议上,由出席而又有资格表决的社员中三分之二人数通过决议而将其开除。
  
  (2)考虑开除任何社员所根据的理由,须由董事会在会议作出开除该社员的决议前不少于7天,以书面传达予该社员,而该社员须获给予机会在会议前以书面答辩或在会议上以口头答辩。
  
  (3)任何储蓄互助社的章程均可就开除该社社员事宜作出规定。
  
  第119章  第19条社籍的终止
  
  在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下,任何储蓄互助社的任何社员如将其在该社所占的全部股份转让或退股,或该社员遭开除,则该社员自该项股份转让、退股或开除日期起,即不再是该储蓄互助社的社员。
  
  第119章  第20条社籍终止时的付款
  
  (1)除本条另有规定外,任何储蓄互助社就股份欠某名前社员的任何款项,须在扣除该名前社员欠该储蓄互助社的任何款项后,付予该名前社员。
  
  (2)任何储蓄互助社如认为适当,可将该社欠任何前社员的款项延迟付款,但延期不得超过该社员的社籍终结后90天。
  
  (3)除非任何前社员对其储蓄互助社负有的所有法律责任(不论他是以借款人、质押人、担保人或是以其他身分而负有法律责任)已获完全解除或由另一人(该储蓄互助社除外)以其他方式完全承担,否则该储蓄互助社不得付款予该名前社员。
  
  第119章  第21条社籍终止时的法律责任
  
  任何储蓄互助社的前社员在该社不得有任何进一步的权利,但其对该储蓄互助社仍负有的法律责任并不因此而获得解除。
  
  第119章  第22条社员或前社员所欠的债项
  
  (1)社员或前社员欠储蓄互助社的任何款项,均属民事债项,并可在任何具司法管辖权的法院作为民事债项追讨。
  
  (2)任何社员如欠其储蓄互助社任何债项,则该社就该债项对该社员的股份有留置权,并可用该储蓄互助社帐目中记入该社员的贷方的款项抵销该债项。
  
  第119章  第23条社员去世后付款予被指定人或有权收取款项的人
  
  (1)在符合本条的规定下,任何储蓄互助社就股份欠某名已故社员的任何款项,须在扣除该名已故社员久储蓄互助社的款额后,付予按照本条而指定的人,如无如此指定的人,则须付予董事会根据其认为满意的证据而觉得在法律上有权收取该笔款项的人。
  
  (2)任何16岁以上的储蓄互助社社员,可以书面指定任何人(在本条下文称为被指定人)在该社员去世后,收取储蓄互助社就股份欠该社员的任何款项;该文件须由该社员在两名见证人面前签署,并于该社员在生时存放于其储蓄互助社的司库处。
  
  (3)储蓄互助社社员除非所持股份多于一股,否则只有权委任一名被指定人。
  
  (4)社员如委任多于一名被指定人,则须在作出指定时,指明应付予每名被指定人的可动用款额的确实比例。
  
  (5)如根据本条获付款的被指定人为未成年人,则该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发出的收据,即充分解除有关储蓄互助社的法律责任。
  
  第119章  第24条社员及股份的纪录
  
  每个储蓄互助社须备存社员及股份纪录,该纪录须载有以下各项并为以下各项的表面证据─
  
  (a)每名社员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及职业;
  
  (b)每名社员所持股份的数额(注明该等股份的分配日期);
  
  (c)股份总数额及就该等股份已缴足的股款;
  
  (d)每名社员获收纳为社员的日期;
  
  (e)任何社员不再是社员的日期;
  
  (f)每宗根据第23条作出的被指定人的委任。
  
  第119章  第25条周年会议及特别会议
  
  第IV部
  
  董事会及委员会的会议及选举
  
  (1)任何储蓄互助社均须在依据第27条举行该社首次会议的财政年度终结后90天内,举行社员周年会议,并须在其后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90天内,举行社员周年会议。 (由1995年第35号第3条修订)
  
  (2)在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下,可按章程所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召开社员特别会议
  
  (3)凡因组成任何储蓄互助社的人的共同职业或受雇工作的性质所限,该社全部社员同时出席其周年会议或特别会议并不切实可行,则可按章程所规定的方式分两次举行社员会议作为代替,而如此举行的两次会议须一并当作为周年会议或特别会议(视何者适当而定)。
  
  (4)在符合第26条的规定下,周年会议及特别会议的表决及程序均须按章程进行。
  
  第119章  第26条表决
  
  (1)在周年会议或特别会议上,任何社员不得有多于一票表决权,并且不得容许由代表其在该等会议上表决。
  
  (2)选举社员加入储蓄互助社的董事会、监察委员会或贷款委员会时,须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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