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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许[2010]82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4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检验依据
  
  申请企业
  
  地址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进口产品填写此项)
  
  地址
  
  材料和方法:
  
  1. 受试物
  
  2. 动物和饲养环境
  
  3. 试验方法
  
  试验结果: 受试物对家兔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
  
  涂抹天数
  
  动物数(只)
  
  皮肤刺激性反应积分
  
  样品
  
  对照
  
  红斑
  
  水肿
  
  总分
  
  红斑
  
  水肿
  
  总分
  
  1
  
  4
  
  2
  
  4
  
  3
  
  4
  
  4
  
  4
  
  5
  
  4
  
  6
  
  4
  
  7
  
  4
  
  8
  
  4
  
  9
  
  4
  
  10
  
  4
  
  11
  
  4
  
  12
  
  4
  
  13
  
  4
  
  14
  
  4
  
  14天每只动物积分均值
  
  每天每只动物积分均值
  
  受试物对家兔多次皮肤刺激性为
  
  授权签字人
  
  (签字)
  
  年月日
  
  许可检验机构公章
  
  14g(5)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报告体例
  
  许可检验机构全称
  
  检验报告
  
  许可检验受理编号:第 页 / 共 页
  
  样品中文名称
  
  进口产品外文名称
  
  样品数量及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颜色和物态
  
  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
  
  接样日期
  
  检验项目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检验完成日期
  
  检验依据
  
  申请企业
  
  地址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进口产品填写此项)
  
  地址
  
  材料和方法:
  
  1. 受试物及其配制方法
  
  2. 阳性物
  
  3. 动物和饲养环境
  
  4. 试验方法
  
  试验结果:
  
  受试物(或阳性物)对豚鼠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结果(BT法)
  
  组别
  
  动物数
  
  诱导
  
  剂量
  
  激发
  
  剂量
  
  观察
  
  时间
  
  皮肤反应强度
  
  积分≥2
  
  动物数
  
  致敏率
  
  (%)
  
  红斑
  
  水肿
  
  0
  
  1
  
  2
  
  3
  
  4
  
  0
  
  1
  
  2
  
  3
  
  阴性
  
  24h
  
  对照
  
  48h
  
  受试
  
  24h
  
  物组
  
  48h
  
  阳性
  
  24h
  
  对照
  
  48h
  
  注:在皮肤反应强度栏中应填写当皮肤反应积分为0、1、2、3…时,发生反应的动物数占受试动物数的比例。
  
  阳性对照试验日期:
  
  受试物对豚鼠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结果为
  
  授权签字人
  
  (签字)
  
  年月日
  
  许可检验机构公章
  
  14g(6)皮肤光毒性试验报告体例
  
  许可检验机构全称
  
  检验报告
  
  许可检验受理编号:第 页 / 共 页
  
  样品中文名称
  
  进口产品外文名称
  
  样品数量及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颜色和物态
  
  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
  
  接样日期
  
  检验项目
  
  皮肤光毒性试验
  
  检验完成日期
  
  检验依据
  
  申请企业
  
  地址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进口产品填写此项)
  
  地址
  
  材料和方法:
  
  1. 受试物
  
  2. 阳性物
  
  3. 动物和饲养环境
  
  4. 试验方法(UV光源、光强度、照射时间计算)
  
  试验结果:
  
  受试物(或阳性对照物)对豚鼠皮肤光毒性试验结果
  
  动物编号
  
  性别
  
  体重
  
  皮肤反应积分
  
  1h
  
  24h
  
  48h
  
  72h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5
  
  
  
  6
  
  
  
  注:1、2、3、4为《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第二部分 七、皮肤光毒性试验之图1所示试验区。
  
  阳性对照组试验日期:
  
  授权签字人
  
  (签字)
  
  年月日
  
  许可检验机构公章
  
  受试物对豚鼠皮肤光毒性试验结果为
  
  14g(7)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报告体例
  
  许可检验机构全称
  
  检验报告
  
  许可检验受理编号:第 页 / 共 页
  
  样品中文名称
  
  进口产品外文名称
  
  样品数量及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颜色和物态
  
  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
  
  接样日期
  
  检验项目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
  
  检验完成日期
  
  检验依据
  
  申请企业
  
  地址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进口产品填写此项)
  
  地址
  
  材料和方法:
  
  1. 试验菌株
  
  2. 代谢活化系统
  
  3. 受试物
  
  4. Ames试验平板掺入法
  
  试验结果:
  
  Ames试验菌株的回变菌落数(平均值±标准差)
  
  组别
  
  剂量
  
  (mg/皿)
  
  TA97
  
  TA98
  
  TA100
  
  TA102
  
  +S9
  
  -S9
  
  +S9
  
  -S9
  
  +S9
  
  -S9
  
  +S9
  
  -S9
  
  受试物
  
  
  
  
  
  自发回变
  
  溶剂对照
  
  阳性物对照
  
  在加和不加S9的条件下受试物均未呈现致突变性。
  
  授权签字人
  
  (签字)
  
  年月日
  
  许可检验机构公章
  
  14g(8)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报告体例
  
  许可检验机构全称
  
  检验报告
  
  许可检验受理编号:第 页 / 共 页
  
  样品名称
  
  进口产品外文名称
  
  样品数量及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颜色和物态
  
  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
  
  接样日期
  
  检验项目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检验完成日期
  
  检验依据
  
  申请企业
  
  地址
  
  申请单位地址
  
  地 址
  
  材料和方法:
  
  1. 细胞株
  
  2. 代谢活化系统
  
  3. 受试物
  
  4. 试验方法:包括培养液和培养容器的种类、接种细胞数、受试物最高浓度的确定及操作步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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