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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9.关于修改审计法的议案1件。审计法于2006年修订,关于我国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涉及体制的重大调整,需慎重考虑。 90.关于制定社会保险税法的议案1件。建议通过社会保险法立法解决社会保险资金征缴的相关问题,待该法实施后再考虑制定相关法律。 91.关于制定清算法的议案1件。清算立法涉及公司法、破产法修改以及相关法律协调,建议作进一步研究论证。 92.关于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议案1件。议案要求在税收征管法中增加企业法人代表集中学习税法的规定,建议各有关部门通过改进和加强税法宣传工作和执法工作,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93.关于修改铁路法的议案1件。目前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尚未确定,需要进一步总结铁路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实施经验,为启动铁路法修订作好准备。 94.关于制定城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法的议案1件。现行多项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都就危险房屋管理作了规定并进行了有益探索,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该立法作进一步研究。 对于以上立法项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或修改行政法规或实施办法,或作进一步研究,以有效解决议案所提问题,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1.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2.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有关统计数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07年10月22日 附件1: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一、8件议案涉及的4部法律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戴仲川等30名代表、梁毅等30名代表、蒋绍华等32名代表(第205号、第514号、第567号议案)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划法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建议尽快制定城乡规划法,确定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关系,明确城乡规划管理范围,增加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内容。城乡规划法草案已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8月召开的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两次审议,草案对于议案所提村镇规划、城乡统筹发展以及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关系等内容作了规定。 2.周晓光等30名代表、周洪宇等30名代表(第248号、第788号议案)提出,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对劳动者在性别、年龄、地域、相貌、身体条件等方面的就业歧视比较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也不利于社会对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法等法律对平等就业仅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制定平等就业保障法或者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就业促进法已于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律就议案所提相关问题作了规定。 3.侯自新等31名代表、厉志海等30名代表(第298号、第367号议案)提出,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储备不足,已成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当前节能形势严峻,去年同经济发展有关的节能约束性目标未能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不下来,有些地区不降反升;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建议修改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已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除就建筑、运输等节能作了规定外,还就议案提出的强化法律责任、增加约束条款等内容作了补充。 4.褚君浩等30名代表(第329号议案)提出,我国近年来科技投入总量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制约了我国科技和创新能力的发展;建议制定科技投入法,依法保证科技投入增长。今年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已包括议案所提主要内容。 二、66件议案提出的17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 要求修改的法律 5.姜德明等37名代表、应名洪等30名代表、姜健等30名代表、刘赐贵等32名代表、于学信等31名代表(第9号、第59号、第175号、第306号、第583号议案)提出,建筑法存在适用范围偏窄,监督管理体制不顺;缺少规范和监督建设单位行为的条款;工程发承包中总包和分包的规定已不适应现实情况;缺少公共健康安全和建筑环境质量条款;法律责任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与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不够等问题,已明显不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筑业对外开放和建筑业市场化、现代化的要求,建议尽快组织修改。建设部认为,建筑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并已形成修订草案送审稿,对议案所提意见草案已予吸收。由于对调整范围和管理体制存在分歧,目前正在进行协调和研究论证。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起草单位根据议案要求,加快工作进度,认真研究吸收议案内容,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 |